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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物业收费支出进行监管

兰州晚报 2015-02-08 10:57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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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郭兰英)物业费收支情况不透明、电梯安全问题、小区治安混乱、业主权益无法保障、公共区域搞经营活动……来自城关代表团的市人大代表詹廷轰细数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应当加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作用,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支出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促进兰州市物业管理良性发展。

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和收支情况不透明

随着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日益改善,一座座大规模的楼盘也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但由于管理体制相对落后,物管纠纷日趋增多,弃管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詹廷轰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列举出了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一个是收费,小区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收支情况不透明,业主无从知晓。物业费、卫生费、电梯费、停车费、公摊面积水电费等等,不仅名目繁多,而且群众普遍反映费用较高,甚至存在重复收费现象。如收费没有公示公开,或者公示没有明细,公摊面积费用随意收取;又如水电费没有按照公共服务单位的标准进行收取,无形中增加了小区业主的生活费用和负担,也疏远了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还有电梯问题。关于电梯安全的消息经常见诸媒体报道,电梯故障致人身伤害、惊吓乘员的事例时有发生。物业公司出于经济成本考虑,总是在修补上做文章,不解决根本问题。

公共区域进行出租搞经营活动

詹廷轰说,另一个是治安问题。物业管理者与社区警务人员的职能定位与责任边界划分不清晰,物业管理者对小区内住户的情况缺乏应有的了解,小区治安现状显得非常混乱。部分小区不设立门卫,有的小区虽有门卫值守,但形同虚设。同样,业主权益问题也应得到重视。物业公司应当是小区业主花钱聘用的服务机构,相当于受雇于业主的“管家”。而一些物业公司却变成了业主的管理机构。物业公司一夜蒸发、卷款逃跑、私自更换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一些小区的物业管理甚至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部门直接进驻管理,业主根本无自主选择“佣人”的权利。个别物业私自将业主公共区域进行出租或进行其他经营性行为,如车库车位、活动室等;物业公司因纠纷问题停止业主的水电暖的正常运行,侵害业主权利;物业公司在收取供暖费或水电费时,要先行收取物业费、公摊费用,此方式很不合理。

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进行监管

詹廷轰建议,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物业管理企业及广大业主依法管理小区的责任和意识,增强物业公司、业主依法行使自身职权的能力。要加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作用,一方面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物业公司从业资质审核、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支出等环节上的监管;同时还应当从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召集和成立及其合法性方面予以指导,并依法规范、协调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

同时,应当引导业主自主维权。政府及街道、社区、物业办等管理机构要指导和督促小区建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维权管理体系,并采取换届选举等民主措施,切实行使业主的物权,加强业主自主维权。建议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部门对业主的服务直接到户,剔除物业公司这一道中间环节,让市民享受到直通服务。另外,要加强小区安全及治安防范管理,对于电梯、电路、停车等安全问题,管理部门要建立检查督促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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