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一个人为自己安排多少保险保障才足够?

兰州晚报 2014-12-31 11:06 大字

■各类保险购买小贴士:

面对眼花缭乱的保险,许多朋友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最近不少读者咨询保险大讲堂,一个人究竟要买多少保险来对各方面进行保障呢?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一起聊聊,如何在自己人生不同阶段选择保险。

主持人(兰州晚报记者杨鹭)一个人到底要为自己安排多少保险保障才足够?太平人寿的保险专家认为应以“量力而行,度身定做,尽量充足”为原则。买几份、买多少要依据自己的家庭年收入情况,一般情况下,购买保险的费用应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20%,保额至少为年收入的10倍,如有必要甚至可为年收入的12倍。至于购买什么产品则要根据家庭成员构成和需求而定,一般来说应包括重疾、意外、医疗、养老等险种,全面包含人生各阶段。一般的家庭,为家庭主要成员(父母)投保重大疾病险和死亡险,往往是必须的,可以多些保额和险种保障。

由于保额越高,保费则越多,所以保额多少,则需量入为出。但按照目前的常规医疗费用情况,重大疾病保险保额至少得20万元以上。多种保险都有身故保障,哪怕是保费极低的短期意外险。如担心保障不充足,尤其是在被保险人为家庭顶梁柱的情况下,此类保险多买一些也无妨。一人投保多个险种,万一出现了意外情况,“多险并赔”,保障则可充分一些。

案例演示

被保险人韩女士于2008年投保了太平人寿“福禄双至”终身险,并附加重疾保险,保额20万元。同时,她还投保了太平“福祥一生”保险,保额17万元。2011年12月19日,韩女士不幸被查出患有结肠癌。在积极治疗之余,韩女士到太平人寿申请重疾保险理赔。经核查确认理赔申请材料完备属实,太平人寿迅速做出赔付20余万元的理赔决定。

2013年1月24日,韩女士治疗无效离世。根据“福祥一生”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障期内,被保险人享有高额身故保险金。若于60周岁前身故,则可获得两倍于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经过快速审核确认,太平人寿再次给付客户家属两倍金额的身故保险金34万余元,先后共赔付客户54万多元保险金。韩女士生前为自己做的保险安排,有效地缓解了“危机”后家庭的经济压力。

主持人:对于保险需求与保费的负担能力,应随着家庭结构、经济收入等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一个人所需要的保险保障也会随之变化。专家建议保户最好定期对自己的保单进行检查,适时追加保额和险种,始终拥有合适的保障。其实,保险就像穿在身上的衣服,随着人的年龄、身份、地位的改变而不断变化,所以一定要定期审核保单,量体裁衣,适时增减,让自己穿上合身的“衣服”。

另外,专家提醒广大保户朋友,购买保险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影响家庭的生活水准和现金支出。要是超过家庭的购买能力购买保险,不能按期缴纳保费或提前退保,就会给保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一阶段(20~30岁)大多处于单身期,主要的目标就是为结婚购买自己的第一套房。保障重点主要集中在个人意外及意外医疗险、定期寿险。刚刚工作的青年,购买保险的资本不多,可以考虑个人意外险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购买定期寿险为将来收益做投资。

第二阶段(30~45岁)此时已经处于家庭成长期,购屋换屋与子女的教育经费成为了主要的需求与目标。30岁到45岁家庭基本成型。此时购买保险,应该思考家庭安全,子女教育等问题。所以主要保障险种应该为高额意外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家长的重大疾病保险、子女的教育金保险等。

第三阶段(45~55岁)已经进入家庭成熟期,子女婚嫁、创业金、退休规划成为了该阶段的主要考虑事宜。45岁-55岁的朋友,应该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购买退休规划,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等,为自己日后老年生活”铺铺路”。重大疾病保险、医疗收入补贴保险和养老金保险是最重要的保障。

第四阶段(55岁以后)进入退休期后,颐养晚年就是大多数人的诉求。老年了,身体健康就成为了最重要的问题。购买适当的重疾保险,意外医疗保险,分担自己的抗风险的能力,让自己的老年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新闻推荐

通过“全国文明单位”测评考核验收

兰州晚报讯(通讯员朱小军记者罗嫣)近日,根据全国文明单位评审测评考核工作程序和要求,省、市文明委相关工作人员对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各项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

兰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兰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