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只有提醒远不够
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针对近期不断接到的以高额返利或回报为诱饵,获取非法利益的举报,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非法集资手法花样翻新,广大百姓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详见今日本报A11版)。
9月份,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百购房者血本无归;10月下旬甘肃世合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跑路”;11月3日甘肃广丰金融服务公司又人去楼空;11月中旬,兰州银座投资有限公司老板跑路,投资者的巨额资金一夜之间打水漂……媒体报道,今年以来,陕西、四川、山东、甘肃、广东、浙江等地频发此类“跑路”事件,涉案资金动辄上亿元,投资领域非法集资乱象丛生。
是的,所有的上当受骗者都有个人的原因,贪便宜,幻想一夜暴富,被高额利息诱惑,不细心审查,不动脑子思考,丝毫没有防范意识……可千怪万怪,他们也是受害者,再怎么也不能只骂他们“自作自受”。兰州有句俗话,叫“贼跑了关门哩!”,大概就是事后诸葛亮的意思。在发生了多起同类事件之后,省工商局的提醒似乎真的来得迟了一点,虽说亡羊补牢并非毫无意义,但是,我们还是想问一问,监管关口为什么就不能前置呢?
相关报道称,投资领域之所以乱象丛生,除了企业融资难、民间融资行为活跃等宏观因素,投资公司经营不规范和监管力度不够是造成非法投资公司有机可趁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法规,银监部门只有权对银行业机构的金融活动实施监管,对企业、个人等社会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则无权介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对企业法人资格的确认,并依照工商法规监管企业行为,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因此,一些投资公司便利用监管上的空白,通过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广告和宣传误导,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从监管的角度来讲,投资公司属于普通工商类企业,不属于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监管的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这些投资公司正好处于监管空白地带。
监管处于空白地带,如何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防止民间融资风险、治理投资乱象确实存在诸多难题。可难道就只能等到群众被骗惨之后,才能立案和调查吗?目前甘肃省登记在册的投资公司达3807户,其中3248户为私营企业,这些企业中有无没有登记的非法企业,有没有非法集资的行为,可能不可能再有跑路的,谁也说不上。工商部门不能只发个提醒就算有所作为,尽职尽责。更有必要联合公安、银监等监管部门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将一些非法企业、非法行为提前予以清理,以确保群众的财产安全。
监管是存在空白地带,但这不是成为相互推诿扯皮的理由。蔡宁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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