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购车违约 5000元预付金“打水漂” 城关消协提醒购车谨防“变脸”合同

鑫报 2013-04-22 15:43 大字

◇记者唐华伟特约记者刘振源

关键词:消费者购车违约“变脸”合同

鑫报讯消费者刘女士在兰州一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汽车时,与商家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并预交了5000元预付款,却错过合同约定的提车时间,要求退还押金遭到商家拒绝,遂投诉到城关消协。

“根据消费者刘女士介绍,2012年8月她在兰州一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汽车时,与商家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并预交了5000元预付金,因没有仔细了解合同的详细内容,当刘女士去提车时,已经超过提车时间,商家告诉她该车已经调价,需要在原价位的基础上再增加1.2万元,刘女士考虑后提出不买,要求退还5000元押金,遭到商家拒绝。”城关消协工作人员介绍,经过调查核实,属于消费者违约。目前,消协正在积极沟通调解,希望能帮消费者挽回部分损失。对此,城关区消协联合消费维权服务站律师专家团发布汽车消费提醒,在选购汽车时要注意签订正规的购车合同。购车前,消费者应多了解相关的汽车消费知识,在重视款式、价格的同时,还要留意配置的情况和变化。要仔细阅读购车合同的每一条具体内容,要注重发票、说明书等证据的保留。

特别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法律上规定,在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如果是订金,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要求退款。在付款接车环节,尽量请懂车的人一同参与验收,检查一下各项配置功能,谨防新车出现问题。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察看外观、配件、机械部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中所说的相符。对交接表中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定没有问题再签字,避免遇到出厂就存在的外观瑕疵及质量问题。车辆在经销商承诺的维修期内,应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及时维修,遇到“需观察一段时间”等情况,一定要尽可能在保修期内解决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自费维修费用。

新闻推荐

9项大型系列读书文化活动24日起“阅”动金城第九届兰州读书节明日盛大揭幕

◇记者  李鹏关键词:兰州  读书节鑫报讯以甘肃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契机,在第18个“世界读书日”和“全国公共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来临之际,由中共兰州市委宣...

兰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兰州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