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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400辆出租车纯属谣传 原800辆出租车更新过程无违规收费行为

兰州日报 2010-01-16 06:52 大字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市交通局就目前兰州市部分出租车司机对政府新增400辆出租车的传闻进行情况说明。

新增400辆出租车属谣传

省政府办公厅表示,近日社会上传言政府还将新增400辆出租汽车一事纯属谣传。兰州市2009年更新的800辆出租汽车于2001年投入营运,2009年9月营运期满退出市场,现800辆出租汽车更新工作在市政府、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展开,各出租汽车公司给市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只有这800辆出租汽车的报废手续,在此基础上没有增加1辆出租汽车。

对部分出租汽车司机传言政府新增400辆出租汽车一事,兰州市交通局、兰州市城运处高度重视,2010年1月7日上午兰州市城运处专门召开了出租汽车公司法人、业务经理会议,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立即召开出租汽车驾驶员会议,对2009年更新的800辆出租汽车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澄清谣言,全力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出租车更新无违规收费行为

对部分新承包出租车司机反映出租车行有关收费项目不合理的问题,市交通局表示,为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有效遏止出租汽车公司擅自提高对承租经营者的收费,转嫁经营风险、牟取不正当利益,加重出租汽车承租经营者的负担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兰州市城运处于2009年9月即与涉及2009年出租汽车更新的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2009年报废更新出租汽车收取风险抵押金承诺书》,明确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对不乱收费及增加出租汽车驾驶员经济负担做出郑重承诺,规定了相关处罚措施,先后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2009年报废更新出租汽车承租费用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2009年更新出租汽车承租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切实保障出租汽车承租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出租汽车承租风险抵押金严格按6万元的标准执行。对在2009年出租汽车更新工作中顶风违规、超标准收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出租汽车公司,行业管理部门将采取措施严肃处理。

省政府办公厅表示,在兰州市2009年出租汽车更新过程中,目前未发现出租汽车公司有违规收费行为。

保障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为了进一步维护行业稳定,加强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文明服务水平,市交通局城运处采取了多项措施维护出租车行业的正当运营。一是严厉打击违规收费行为。对超标准收取风险抵押金的出租汽车公司进行严肃查处。一经查实,收回该公司2009年更新出租汽车的经营权。二是对出租汽车公司不按规定标准收取的风险抵押金,全部没收上缴财政,并勒令其全额退还超标准收取的出租汽车承租人承租费用。三是严厉打击层层转包及私自转卖车辆的行为。各出租汽车公司要严格审查更新出租汽车承租人资格,如实向市城运处填报更新出租汽车承租人详细资料。更新出租汽车投入营运后,承租人不得将车辆转包交由他人经营,不得私自转卖营运车辆,从中牟取利益。行业管理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并开展针对性稽查,如发现转包车辆或私自转卖车辆的,立即查扣车辆,并收回该车的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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