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业主先交半年物业费却不供暖律师:有违公平原则应成立业委会依法维权

兰州日报 2009-12-04 07:11 大字

【本报讯】 12月2日,基业豪庭三期业主打进本报新闻热线8488400投诉,他们购买了基业豪庭三期的现房,原本打算装修好后赶年前入住,无奈供暖方兰州紫荆物业公司却不供暖,让三期所有业主年前搬进新房的愿望落了空。更让人可气的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还必须先交半年物业费还有3500元的装修保证金(其中业主交2000元,装修公司交1500元)。他们认为,物业公司的这一做法,侵害了所有业主的权益。

现场:插着电暖气进行装修

接到业主的投诉后,记者来到基业豪庭进行实地走访。据记者了解,业主所称的基业豪庭三期工程是指今年9月底才交付使用的27#、28#、31#、32#楼盘,其中27#、28#是小高层,31#、32#是高层建筑。

记者首先来到27#楼,楼道里寒意袭人,进入电梯,里面漆黑一片。凭借手机的微弱灯光,记者刚要按下电梯,此时电梯里又走进一男一女,经询问得知他们是装修工人。记者于是跟随他们来到3层的一业主家,走进正在装修的房屋,房间内潮湿阴冷,墙角放着一台电暖气。

业主:装修期间突然停水

就在记者从27#楼出来的时候,只见三名业主提着水桶从102室提水。三名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是31#、32#楼的业主,2号突然停水,物业公司事先也没有打招呼,他们非常气愤。一位业主说:“装修工期非常紧张,12月底我要入住,为此专门买了空调。这一停水,什么活都干不成,现在只好到27#楼来提水装修,非常不方便。”随后,记者跟随32#楼的两名业主来到他们家进行走访。记者发现,两名业主家都正在进行紧张的施工中,由于停水,泥水活暂停,只好做木工活。他们两家都安装了空调,尽管装有空调,但仍感觉不到温暖。

物业:我们按合同办事

就业主投诉一事,记者来到兰州紫荆物业公司采访。该公司一名狄姓经理极其不情愿地回答:“三期业主与我们公司于9月28日签了入住合同,我们10月28日起才开始收取物业费,已经优惠了。并且合同中有明确条文,规定今年冬天不供暖,业主也是签字认可了的,我们是按合同办事。”记者要求其出示购房合同时,狄姓经理以不便于透露业主信息为由拒绝。就提前收取半年物业费一事,狄经理解释说,他们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的文件收取物业费,至于提前收取也是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没有什么不妥。

就停水一事,该公司一工作人员解释说,水管破裂将电梯间泡坏了,只好停水。一业主说,水管之所以破裂,就是因为天气寒冷不供暖造成的。物业公司对此予以否认。

律师:有违公平原则

就此事记者致电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该所朱世龙律师认为,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的,就本案来看,物业公司显然是强势一方,有“霸王条款”嫌疑,面对物业公司早已拟好的合同,大多数业主选择了低头。换句话说,明知合同条款中有不利业主的条文,但迫于一些因素,只能默认。朱律师还说,现在很多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子公司,从维护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合同条款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诉求,业主处于劣势一方。单个业主的意见很难被采纳,业主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一旦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后,要以业主委员会的身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兰州市拨专款购置有毒气体探测仪

【本报讯】 近日,兰州市政府拨付专款120万元,用于购置多功能有毒气体探测仪等,进一步提升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抢险救援能力。据了解,兰州市公安...

兰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兰州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