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市财政局、卫生局积极回应 卫生站发票问题有望年底解决

兰州日报 2009-12-11 07:07 大字

日前,本报刊发了《卫生服务站为发票犯愁》及其追踪报道之后,广大市民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此事的关注更加密切了。就此现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没有发票这一问题做出了相应的回答和解释。

针对享有医疗保险待遇的居民在看病买药之后,向社区卫生服务站索要发票,而卫生服务站却无法

为其提供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兰州市卫生局社区卫生管理中心的陈处长,陈处长对记者说:“无法提供出发票的责任的确不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因为各卫生服务站真的没有发票,但是服务站的发票问题也并不是卫生局一家能够解决的,卫生局没有管理发票的权力,这一职权在于财政部门,我们只能与财政局进行协调。其实给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发票的事项,卫生局一直在积极做着工作,本月我们还召开了专题会议,研讨给卫生服务站提供发票的问题,争取协调财政部门能在年

底解决这一事情。”

随后,记者又对兰州市财政局进行了采访,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2007年市财政局与市卫生局就曾联合发文,要求对全市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按照非营利性机构给其提供免税发票,并下派到各县区主管部门落实执行。接着记者采访了城关区财政局的相关人员,该局的魏主任对记者讲:“兰州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有政府主办的、企事业公立医院转型的、民营医疗机构转型的三类,在市财政局与市卫生局联合发文后不久,市财政局

又转发了财政部的文件,说民营转型的卫生服务站是营利性的,不能提供免税发票,而全市有一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民营转型的,所以提供发票的工作就没再执行下去。”

就民营医疗机构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否是营利性的这一问题,记者又进行了询问采访,市卫生局的陈处长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已经明确定性:不论是公立的还是民营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只要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就属于非营利性机构。城关区财政局的魏主任告诉记

者:“前不久市财政局也电话通知了我们,目前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都属非营利性机构,可以提供给免税发票,我们只等正式文件下发后就通告各卫生服务站,携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前来购买发票。”当记者又谈到医保刷卡机难进社区卫生站的情况时,卫生局和财政局的人员均对记者说:“这个问题得向社保局或医保局进行了解……”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新闻推荐

第二波QDII基金掀起的“出海潮”

近日,有相关部门重新启动内地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外汇额度审批。同时,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正式公开发售;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基金也已获批。...

兰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兰州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