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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2010年元月1日起实施 无公害蔬菜实行认证和标志制度

兰州日报 2009-12-30 06:59 大字

【本报讯】 经过5年的讨论和等待,《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已于2009年11月经过审议和批准,并于2010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12月29日,兰州市农牧局召开座谈会,就《条例》的实施以及相关的责权规范作了进一步解读。

无公害蔬菜产业是兰州市近十几年来依据本地自然条件及销售档期采用标准化生产铸造出的优势主导产业。《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的实施,更加明确和规范了责权范围。

截至目前,兰州市制定发布施行无公害农产品地方标准106项,先后建立了1个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5个省级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县(区),9个市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主体73个,认定无公害产地102个,认定产地总面积178·5万亩,其中无公害蔬菜基地面积128万亩,2009年的蔬菜种植面积达到71万亩,总产量近18亿公斤。蔬菜外销基地面积达到20多万亩。

无公害蔬菜销售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条例》规定:“无公害蔬菜销售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产品市场流通,是降低蔬菜农残、防止农产品二次污染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今后上市农产品都要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方式、检测合格说明等。对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在认证有效期限内凭标识,免检进入市场销售。本市外销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无公害蔬菜品牌产品,应当统一包装、统一标识。

近年来,国家正在全面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因此,做好无公害蔬菜产品认证和标志使用,有利于按照发展“规模、特色、效益”农业的要求,积极扩大外销,保证消费者的基本安全。

市农产品产销协会的一位负责人说:“《条例》对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和标识使用方面的规定,使高原夏菜的市场销售有了合法‘身份证\’,对兰州高原夏菜经销商在市场开发、渠道开拓等方面提供了便利。”这位负责人指出,兰州高原夏菜产业发展近十年来,由于相关法律的支持和保障不足,使企业、农民合作社、经销商在蔬菜生产、经营一些问题的解决缺乏可行依据,而兰州高原夏菜实施无公害标准化将使生产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各方监管 行业自律

《条例》规定:“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无公害蔬菜的监督管理工作。”无公害蔬菜生产环境复杂,污染源多,监管难度大,需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通过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来推动无公害蔬菜生产者和经营者合法经营。《条例》还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无公害蔬菜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无公害蔬菜的市场信息体系,为无公害蔬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并建立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举报制度。

市农牧局生产办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各有关执法机构要将蔬菜质量安全列入重点执法内容,依法开展高毒剧毒农药、蔬菜批发市场和蔬菜包装标识等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不合格蔬菜要坚决查封和处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来自榆中的农资经营户代表梁延香说,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重,这就要求我们个体经营者要遵循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服务理念,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减少农药流通环节,降低农药经销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她进一步补充道, 《条例》的发布实施,是依法促进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15元

《条例》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规划、认定、保护和管理进行了相关规定:“经认定的无公害生产基地,除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征用、占用或改变土地用途,确需征用、占有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按有关审批权限和程序,由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同时,考虑到今后无公害蔬菜产业的发展,特规定“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平方米不低于15元的标准征收。”

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副主任杨文礼说,加强产地建设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准入制度,是《条例》赋于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凡具备一定规模的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从事蔬菜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认定申请。而对于在无公害蔬菜的生产管理上,杨文礼说,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在生产环节,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农药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鼓励无公害蔬菜生产者使用生物农药、生态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和可降解地膜等农业投入品。无公害蔬菜生产者要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标准化生产,并将种子的来源、土壤处理情况、灌溉用水情况等事项如实记录。

“联户联保”,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条例》规定:市、县(区)农业行政部门支持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采取产销挂钩、产销一体、连锁配送等多种形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据兰州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研究员腾汉玮介绍,近几年,兰州市无公害蔬菜不论从种植规模和外销规模上,都已具备相当的实力。而在生产环节上,兰州市创造性地采取了“联户联保”组织化管理模式,就是以社为单位,每10户确定为一个组织单元,每一单元内推选确定一名“联户联保”监督负责人,具体负责生产技术指导、投入品购买使用和“三表一册”的填写。每户配发一个无公害蔬菜生产资料档案袋。这种模式对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水平,尤其是在农药的监管方面效果显著,目前这一模式已在全市全面推广,为全市无公害农产品起到了坚强的保证作用。

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榆中顺源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的蒋德辉说,几年来,榆中顺源公司依托区域优势,改变观念,积极与大市场接轨,利用“联户联保”生产经营模式,社员从当初的8户发展到现在的48户,合作社经营土地480亩。2009年外销蔬菜3000多吨,营业额达600多万。他说,《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无公害蔬菜从生产到销售各环节的权责,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很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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