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兰州市火葬区范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积极推进殡葬改革,革除殡葬陋习,节约和保护土地资源,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全省火葬区范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号)和《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兰州市划定火葬区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全市火葬区范围公布之日起,凡火葬区内死亡人口,除国家另有规定和少数民族群众有其他丧葬习俗外,一律实行火葬;未按规定火化和未在规定区域安葬的财政供养人员停发丧葬费和抚恤金。土葬改革区内死亡人口,允许土葬,鼓励火葬。
二、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划定火葬区范围为契机,加强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引导群众自觉移风易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要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更新改造落后火化设备,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要着力推动葬式葬法改革,依法推行遗体火化、骨灰或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推广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强殡葬服务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推行火葬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防止引发社会矛盾,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
兰州市火葬区范围
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皋兰县的48个街道、10个镇的360个社区、75个村划定为火葬区。
一、城关区:白银路、张掖路、临夏路、皋兰路、广武门、嘉峪关路、火车站、铁路东村、铁路西村、焦家湾、团结新村、五泉、酒泉路、拱星墩、东岗西路、渭源路、草场街、盐场路、东岗、靖远路、雁南、雁北、高新区等23个街道150个社区3个村、伏龙坪街道杨家沟、后街、前街等3个社区。
二、七里河区:西园、西站、西湖、建兰路、土门墩、龚家湾、晏家坪、秀川、敦煌路等9个街道和阿干、八里、彭家坪等3个镇共76个社区27个村,西果园镇南站、晏家坪等2个社区和西津、周家山、王家坪、柴家河、西果园、上果园、青岗、堡子、草塬、上岭、鹞子岭、袁家湾12个村,黄峪镇王官营村。
三、西固区:西柳沟、临洮街、四季青、西固城、先锋路、福利路、陈坪等7个街道和河口、新城、东川、柳泉等4个镇共69个社区31个村。
四、安宁区:十里店、西路、银滩路、刘家堡、培黎、安宁堡、孔家崖、沙井驿等8个街道59个社区。
五、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社区、忠和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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