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检察院开展首例预防职务犯罪约谈
兰州晚报讯(记者桑杰才让通讯员王晶)11月8日,皋兰县检察院对一起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的两名不起诉人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约谈。据悉,该案为皋兰县检察院针对不起诉案件开展的首例预防职务犯罪约谈。
据介绍,原案由皋兰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王某、郭某涉嫌玩忽职守罪,移送县院公诉科审查起诉,县院公诉科审查后,以玩忽职守罪做出了不起诉决定,鉴于二被不起诉人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且犯罪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皋兰县检察院公诉科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向预防部门提出约谈建议,将该案移送预防部门。皋兰县院预防部门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约谈条件,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约谈。
约谈中剖析了发案原因,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责令纠错,明确严肃地指出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针对被不起诉人的犯罪事实提出了:积极反腐倡廉,建设廉洁队伍;严格规范执法,积极履行职责;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法治思维等三点建议,帮助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被不起诉人表示诚心悔过,完全接受约谈要求,并出具了廉洁自律保证书。约谈后,被不起诉人就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向本院预防部门进行了书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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