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亩竹柳树苗被烧毁承包者损失超200万元疑为个别村民恶意纵火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孙建荣文/图)“辛辛苦苦栽种了3年多的竹柳树苗,如今已经长到近3米高,没想到被人一把火几乎烧了个精光,这个损失谁来承担?!”1月27日,承包经营者杨先生痛心地说。1月23日,杨先生承包的新区西岔镇铧尖村20亩地里种植的几十万株竹柳树苗,被人一把火烧毁后,造成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现场
地头黑乎乎一片20亩树苗被烧
1月27上午,记者走进竹柳树苗培植基地,田埂地头黑乎乎一片,全是灰烬,大部分竹柳被烧焦。竹柳树苗多数高约3米,火势由田埂上的枯草引燃,蔓延至苗木地中间,最严重的为田埂地头附近的苗木,轻轻一摇灰烬四处散飞。据介绍,1月23日上午10时许,附近牧羊人看到有人放火烧毁树苗,还曾出面制止过,可放火者并不听劝阻。随之,火势迅速蔓延到四周,大量树苗被烧毁。27日,杨先生扶着被烧焦的树苗痛心不已:“当时这些树苗每株5毛钱购进,我们平地、挖渠、放水、栽种,整整花了3年多时间,如今被人一把火给烧光,等于几年的庄稼没了。”初步估计,被烧毁的苗木总共有20亩左右,每亩按照1万株数量计算,被毁的苗木达20万株。目前市场价格每株为10元,经济损失在200万元以上。
承包者
签有30年合同受法律保护
据介绍,2009年12月,杨先生与朋友以土地流转形式,从西岔镇几个村子中承包了2000多亩耕地栽植苗木,承包时间为30年,承诺以每年每亩50元的价格给村委会上交费用,由村委会下发到各村民手中,事发的铧尖村三社有518亩土地在其中。2014年以来,因附近修路,个别村民们看中了补偿款一事,便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出现不满情绪,曾要求杨先生退还耕地。而杨先生认为,他承包这些地已经6年了,当时村民是同意的,而且与村委会三社签有合同,合理合法,受法律保护,怎么能随便终止合同呢。同时杨先生还认为,此次树苗被烧毁,很有可能是个别村民恶意所为。
记者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中看到,甲方为皋兰县西岔镇铧尖村三社,乙方为双力蔬菜保鲜有限公司。甲方签字为铧尖村三社社长赵某,乙方签字为杨先生,盖有“皋兰县西岔镇铧尖村村委会”公章,鉴证单位盖有“皋兰县西岔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公章。在违约责任中有一条约定为:“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并按流转费用的50%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村委会
苗木被烧毁一事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在电话采访中,铧尖村村委会彭主任称,双力蔬菜保鲜有限公司竹柳苗被烧毁一事他并不知情,上一届村委会将土地流转出去并未得到村民的认可,因此村民如今想收回土地,也在情理之中。而对于承包方支付给村委会的每亩每年50元的土地流转费用,彭主任称村民确有领到这笔钱,但他认为是政府补贴给村民的退耕还林费用,和土地流转没有关系。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铧尖村村支书杨书记,他表示,如果村民执意要收回土地,村委会将协商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对于是否有村民放火烧毁苗木一事,杨书记称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甘肃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从金分析认为,放火者很明显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相关单位尽快将放火者缉拿归案,查明真相。至于到底是谁放火烧毁了树苗?目前,辖区警方已立案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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