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要求、《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28号)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08]55号)的文件精神,皋兰县自2007年7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二次调查数据。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国家下发覆盖全市的遥感影像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了皋兰县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皋兰县主要地类数据
二次调查时,国家下达我县的土地调查控制面积为 247678.50公顷(3715177.50亩)。
耕地:38332.53公顷(574987.95亩)园地:3796.74公顷(56951.10亩)林地:2088.13公顷(31321.95亩)
草地:185778.57公顷(2786678.55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739.38公顷(101090.70亩)
交通运输用地:3460.66公顷(51909.9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46.49公顷(24697.35亩)
其他土地:5836.00公顷(87540.00亩)二、皋兰县耕地分布状况全县耕地按坡度划分:
2度以下耕地9102.76公顷(136541.40亩);2到6度耕地7477.35公顷(112160.25亩);6到15度耕地19017.60公顷(285264.00亩);15到25度耕地2554.72公顷(38320.80亩);25度以上耕地180.10公顷(2701.50亩)。
三、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确保我县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二次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全县耕地38332.53公顷(574987.95亩),比1996年第一次土地调查逐年变更到2008年底的耕地数据多出1762.9公顷(26443.45亩),主要是调查标准的提高、技术方法的改进、调查手段更加先进,调查成果更为细致,使二次调查的数据更加全面、客观、准确。
综合考虑我县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县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重。耕地总体质量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状况仍没有改变。同时,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土地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仍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仍很严峻。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增量土地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相关政策说明
共享二次调查成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二次调查数据平台作用,推动二次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我县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改变而改变。
皋兰县国土资源局皋兰县统计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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