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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崔家庄社区正副主任上庭受审

兰州晚报 2014-09-16 17:30 大字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安宁区刘家堡街道崔家庄社区主任、副主任,还有一名经营花卉苗圃买卖的生意人,三人在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一事中可谓不遗余力,合力骗取补偿款630余万元。该案在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于昨日在兰州中院开庭审理。案件未当庭宣判。

本案被告人杨某某生于1971年3月6日,甘肃庆阳人,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捕前系安宁区刘家堡街道崔家庄社区副主任。

被告人柴某某生于1958年,甘肃兰州市人,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捕前系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崔家庄社区主任,安宁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已免职)。

被告人陶某某是甘肃皋兰县人,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系兰州瑞禾花卉苗木有限公司经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被告人杨、柴、陶预谋非法获取征地补偿款,并共同出资在陶经营的瑞禾花卉市场内搭建彩钢房等违法建筑。2012年初,省建材学校项目、新城医院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相继开始,杨、柴分别利用各自担任拆迁领导小组成员职务上的便利,在现场评估、审核补偿费等环节隐瞒真相、致使违法建筑被纳入征地拆迁补偿范围,伙同陶获得“建材学校项目”拆迁补偿款297.1万元,扣除草地补偿款1.2万元、歇业费24.15万元,三人实际贪污271.78万元,杨与陶平分上述款项。2012年9月左右,杨给柴拆迁补偿款40万元,作为柴出资所得。

2013年2月27日,三被告采用同样手段,获得“新城医院项目”拆迁补偿款469.89万元,扣除崔家庄社区拆旧等费用51.65万元,草坪补偿款6万元,搬迁费19.51万元,歇业费26.975万元,三人实际贪污365.76万元,杨与陶平分上述款项。2013年6月左右,陶分给柴拆迁补偿款50万元,作为柴出资所得。

2012年9月左右,在柴的家中,杨给柴10万元人民币,让柴送给崔某某(原崔家庄社区书记,已判刑),以谋取崔放任他们骗取拆迁补偿款。次日,柴某某将10万元送给崔。

基于以上种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某、柴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陶某某非法搭建违章建筑,共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637.54万元,其行为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某、柴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崔某某送人民币10万元,其行为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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