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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蒋女士被打伤住院治疗本报记者张学江王钊摄

兰州晨报 2013-11-09 13:17 大字

原告蒋女士被打伤住院治疗。本报记者 张学江 王钊 摄

本报讯(记者张学江 王钊)在一起离婚诉讼案件审理中,就在法官要求当事人对庭审笔录签字时,突然被告方男子情绪失控,冲过来殴打原告方女子,并对前来劝架的律师也大打出手,致使女子和律师受伤。这是11月7日下午发生在皋兰县法院的一幕。目前,该县石洞镇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庭审现场,原告和律师遭拳脚

11月8日下午,记者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急诊科见到了受伤女子蒋某。据其介绍,自己和丈夫结婚1年多以来,由于遭受家庭暴力,感情破裂,前些日子将丈夫起诉至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11月7日下午3时许,一审二次庭审即将结束,法官让双方对庭审笔录签字,而被告方其丈夫情绪失控,当庭辱骂她,她忍无可忍,回了几句准备离开,谁知对方突然冲过来,揪住她的头发一顿拳打脚踢,将她打倒在地。蒋女士说,她从兰州聘请的两名代理律师上前劝架时,其中一名律师也被打得鼻腔出血。随后,她被家人送到皋兰县医院检查,发现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出于安全考虑,当晚又被转到兰大二院住院治疗。

兰州某律师事务所孙律师告诉记者,当时他和同事王律师就在庭审现场。孙律师向记者证实了原告和王律师被打的情况。“王律师被打得鼻腔出血,嘴唇等面部受伤,当时法官虽然进行了劝阻,并上前拉架,但都无济于事。此事我们已经向甘肃省律师协会做了汇报,律协将出面帮助受伤律师维权。”孙律师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拨打110报了案。

警方调查,将按程序办案

8日下午,记者在皋兰县法院见到了主审此案的魏法官。他表示,在事发庭审现场,他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了劝阻。

随后,记者见到了皋兰县法院政工科张科长,他表示,法院有义务和责任维护诉讼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目前此事已由派出所介入调查。

石洞镇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他们已介入调查,将严格按照程序办案处理。

(报料人:赵先生 奖励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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