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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三条沟未利用地开发示范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鑫报 2013-04-12 15:51 大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甘肃省兰州市三条沟未利用地开发示范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通过此次公告,邀请公众参与调查,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㈠项目名称:甘肃省兰州市三条沟未利用地开发示范区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北部,南邻柳忠高速,北与皋兰县接壤,东南临徐家山公园、小达子坪林场,东与包兰铁路相邻,西接109国道,介于东经103°49′14″~103°51′57″、北纬36°01′18″~36°06′13″之间,平均海拔1740m;建设内容仅为土地平整,建设期一年;占地总面积1182.65hm2,造地面积946.74hm2,投资413434.88万元;主要采用机械分层开挖,填土实行机械摊铺分层洒水碾压的施工方法。

㈡建设单位:兰州九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小成联系方式:8330278

电子邮箱:382075550@qq.com

㈢环评机构: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娜 联系方式:13919813917

电子邮箱:490793759@qq.com

㈣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通过对项目的分析及现场调查,以及对项目可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识别,确定评价因子、评价范围及评价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导则标准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技术论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和结论等。

㈤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建设单位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1、工程建设方面包括选址合理性建议和意见;2、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染治理和防治措施方面的意见建议;3、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㈥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或写信。

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反映截止日期: 2013年4月25日。

兰州九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4月12日

甘肃省兰州市三条沟未利用地开发示范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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