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聚焦三大重点 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本报讯(记者刘琴通讯员侯卫华)近年来,区自然资源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矿业发展格局进一步得到优化,区内现有国家级绿色矿山3家,省级绿色矿山4家。
莱芜区是山东省重要矿产地,矿产资源丰富,矿业开发强度大。过去,区内持证矿山高峰时曾达到80余家,多年的粗放式开采破坏了地质地貌景观,造成了严重的视觉污染,自然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为改变这一现状,区自然资源局聚焦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绿色矿山建设和日常监管三大重点,部署开展了系列行动,全区矿业开发管理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地质环境不断向好发展。
深入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牵头制订《露天开采砂石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规范提升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思路,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爆破作业、交通运输、林业保护、税费缴纳等8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联合应急、水利、交通等部门对矿山整治情况开展验收,对主动退出和验收未通过的矿山企业,责令其限期开展恢复治理工作。通过整治行动,成功将持证露天矿山压缩至1家,矿山开发利用逐步实现规范化、绿色化、可持续化,矿业发展格局进一步得到优化。
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绿色矿山部署决策,积极与企业对接,帮企业算好“经济账、生态账”,鼓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推进过程中,一方面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行业标准开展建设,进一步补齐短板、扩大优势,将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保护的措施贯穿于资源开发全过程;另一方面,鼓励企业深挖现有矿山潜力,具备条件的进一步调整生产规模,充分释放产能,着力构建规模适宜、绿色发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集约高效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经过4年的努力,区内现有国家级绿色矿山3家,省级绿色矿山4家,其他具备建设条件的矿山也都完成了绿色矿山建设。
抓实抓细日常监管。聘任11名专业知识能力强、实践丰富专业人员作为矿山督察员,按照“一人一矿、定人定矿”的原则进行包点督察,年初制定印发督察工作任务,重点督察是否超层越界开采、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三率”情况、储量动态监管、地质环境的保护与修复治理等,定期印发督察通报,保证督察效果。通过督察员督察、信息公示、储量年报等方式开展动态检查,督促矿山认真落实相关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增强采矿权人依法办矿、依法治矿、依法管矿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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