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率”管理提升行政诉讼水平
行政诉讼对保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今年以来,莱芜区采取积极措施,狠抓行政诉讼“出庭率”“败诉率”,即行政诉讼“两率”管理工作,出庭率持续提升,败诉率持续降低,全区行政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健全应诉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莱芜区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工作,将行政诉讼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提升各级各部门单位对行政诉讼的重视程度。
为加强“两率”管理力度,莱芜区印发了《莱芜区行政应诉情况月度通报制度》《莱芜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情况报告制度》和《莱芜区行政诉讼败诉问题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问题约谈制度》。同时,还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行政应诉责任主体,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醒和备案通报制度,建立行政应诉案件专职联络员制度,确定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43名联络员负责行政诉讼案件报备提醒工作。
莱芜区司法局向各部门单位转发了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谁行为,谁被告”的被告资格确定原则,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便于当事人准确提起诉讼,可以及时有效地就地化解纠纷。
强化法治培训,提升应诉能力
莱芜区采取集中学习、以案说法、以会代训、旁听庭审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莱芜区司法局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今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后,为提升区、镇街、村级在自然资源领域履职尽责的能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莱芜区自然资源局分别在4个街道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200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针对败诉案件多集中在征地拆迁领域的实际情况,莱芜区司法局专门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征收拆迁专题培训。邀请公职律师,举办全区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并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区100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新《行政处罚法》网上学习培训考试,组织46名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参加网上学习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另外,区司法局还组织23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年审考试,通过一系列培训考试,有力提升了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能力和应诉能力。
加强诉源治理,减少行政争议
为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莱芜区司法局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分析败诉案件的原因,深入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充分发挥行政应诉对依法行政的倒逼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工作制度,细化操作流程,规范行政行为,避免“一错再错”,切实减少行政诉讼新发生案件和败诉案件数量。
还督促各街镇、各执法单位都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要让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降低决策风险,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发案数量。
加大调解力度,息诉止纷化解矛盾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某街道有12户村民不服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提起行政诉讼。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发现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没有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办案人员主动联系街道办,对其讲明法定程序,街道办主动纠错,撤回存在瑕疵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并根据法定程序,重新对建筑物进行认定,村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自愿撤回行政诉讼,有效减少了败诉案件数量。
除此之外,莱芜区司法局还多次组织律师对存在程序瑕疵和执法不规范的应诉案件提前研判,及时纠错,降低败诉案件数量。组织重大复杂案件协调会20多次,研判分析案情,加大调解力度,争取与当事人协商面谈、息诉止纷,化解了一部分案件。区司法局在区法院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实行调解和解前置,诉讼案件调解和解率达30%以上。 (本报记者亓楠楠通讯员李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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