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权威不容侵犯钢城袭警案嫌疑人被刑拘

济南日报 2021-09-10 11:06 大字

本报9月9日讯(记者 陈彦杰 通讯员 张晓京)9月7日8时20分,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汶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马家庄菜市场因卖东西发生纠纷。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报警人反映,“我在门头房门口摆摊,马家庄菜市场管理员于某某不让摆,还把我的电子秤给摔坏了”。随后,民警找到于某某核实情况,于某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叫嚣“我在这收摊位费很多年了,这个事你们警察管不着,我和你们也说不着”,并用头部向着民警胸膛处撞去。因菜市场人员众多,为有效维护现场秩序,民警告知于某某“有人报警,我们需要核实情况,请您到路旁配合一下”,在民警引导于某某走向路边时,于某某趁民警不注意,上前撕咬民警左前臂,并随后坐地不起,抢夺民警证件,在现场造成恶劣影响。

案件发生后,钢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依法对案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对撕咬执法民警、污蔑民警打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昨日,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出台“袭警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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