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供暖时间延长不另加收取暖费

济南日报 2021-03-16 11: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毕研敏)3月13日,记者从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根据《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钢城区采暖起止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近期天气预报,3月15日后气温仍有较大波动,为保障广大市民用暖需求,经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沟通协调,钢城区中心城区及使用莱钢余热供暖的区域,2020至2021年采暖季集中供热时间初步确定延长至3月23日零时,具体停暖时间将根据气温变化情况确定。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居民热用户另收采暖费。

相关部门提醒居民切勿私拆私改暖气片。据了解,停热后,用户保持供热设施原有状态即可,不用将散热器和管道中的水放掉,这些水是经过防腐处理的软化水,可有效隔绝空气对散热器和管道的腐蚀,延长其使用寿命。

各热企提醒居民,春季气温多起伏,市民还是要注意“春捂”,等到停暖后可及时关闭家中的供水管和回水管的主阀门,防止出现跑冒滴漏情况。如果需要改装或更换暖气片,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切忌私拆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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