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签订首例家庭服务行业集体合同

济南日报 2020-12-14 11:2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杨雪通讯员郭欣)12月11日,记者从莱芜区总工会获悉,近日,莱芜区家庭服务业协会在区集体协商指导员的指导下签订了“1+3”集体合同,系莱芜区签订的首例家庭服务行业集体合同。

“1+3”集体合同是“企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的总称。据了解,莱芜区家庭服务业协会经区民政局审批,2019年8月正式成立。此次行业集体合同签订,协会4名职工方代表与4名企业方代表出席参加,就合同草案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了共识,并签订了正式合同文本。

此次合同的签订为之后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开辟了道路,积累了经验,下一步,莱芜区总工会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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