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玻璃被“中伤”无辜车辆“遭了秧”

山东法制报 2020-06-10 15:59 大字

因与妻子吵架情绪失控,竟对楼道玻璃“痛下狠手”,结果掉落的玻璃损毁了停放在楼下的车。经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29日,被告人任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去年6月2日,48岁的任某某因为连续几天没有接到客户订单,心情异常烦躁。当天下午,乘坐电梯回家时发现电梯卡失灵顿时心生怒气,好在邻居帮忙刷卡这才回到家中。后与妻子谈起此事,结果没几句便吵了起来。积压在任某某心中的怒火瞬间点燃,随即拿起一根木棍就把楼道里的玻璃给打碎了。直到派出所民警联系夫妻二人,他们才知道闯了大祸。当天被砸碎的玻璃从楼上掉落,砸坏了停在楼下的 4辆车,经鉴定,被损坏总价值3090 元,万幸的是没有造成其他严重的后果。任某某主动联系被害人并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张丙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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