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44家执法主体晾晒成绩
近日,莱芜区在政府网站公开全区44家执法主体和2019年度执法机关执法数据,并在“依法治区”专栏公示全区各部门单位、各街镇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这是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两项重要内容,也是莱芜区加大公示公开力度,晾晒法治政府成绩和做法的重要举措。
自2019年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以来,莱芜区加大宣传和公示公开力度,以公示促依法行政、以公开促公正,营造创建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逐渐增强,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注重宣传引导,打造信息公示公开平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在区政府网站新开设依法治区专栏,设立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制度体系等10个子项,晾晒法治政府工作,方便群众监督查阅。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开设“莱芜依法治区”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采取专题介绍、政策解读、亮点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典型做法,营造创建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强化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行阳光复议,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立案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各个环节向社会公布,并印制明白纸和小册子,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等执法单位放置发放,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加强行政复议诉讼信息化建设,做好山东省行政复议应诉平台的案件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做到案件信息上传的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实现案件网上办理。已办结的案件,除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情形外,复议决定书全部在网站公开,便于当事人和群众查阅监督。推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本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及其依据、网上运行流程、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并网上录入,自建系统必须与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系统对接,所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必须实行网上运行,应上尽上,不得网外循环。共有29家行政执法单位实现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济南市莱芜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成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小组,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突出透明、留痕、合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公示”要求,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将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加强记录归档和结果运用,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审核范围和内容、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本报记者 刘冰玉 通讯员 李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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