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进一步推动禁燃禁放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
本报1月2日讯(记者 朱峰 通讯员曹建强)2020年是莱芜区实施《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二年。为了进一步推动“禁放”工作,共同促进“平安和谐社区”创建行动,让莱芜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莱芜区公安分局积极做好春节期间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为城区禁燃禁放工作舆论造势。公安分局组织警力深入街道、单位、小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采取日常宣传和两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向群众发放传单、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让沿街商户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放标语等措施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争取群众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加大巡逻排查力度,严格落实街面巡逻责任,严查非法燃放行为。树立“炮声即是警情”的意识,对宾馆、酒店、小区、沿街门店等容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区域,组织特巡警大队、派出所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分局成立禁燃禁放工作专班,真正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元旦期间,分局组织督导组到禁放区内孟花园及董花园社区、北十里铺村、官寺市场进行明察暗访,重拳出击,以打促管,以治促防,确保禁燃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在做好禁燃禁放的同时,分局还组织社区民警结合日常消防检查工作,对一些门店可能存在的无证藏匿、运输、偷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燃放。
全区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推进莱芜区禁燃禁放工作,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安静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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