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豪华阵容”,眼光探向基层 纪委监委给普通群众发聘书

济南日报 2019-04-18 11:32 大字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朱虹 邹建明)4月16日,钢城区里辛街道茶峪子社区64岁的退休教师张老师收到了钢城区纪委监委颁发的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书。即日起,他将通过在办事大厅窗口单位“蹲点”、服务咨询、办事体验、群众回访等方式,对服务人员进行精准监督。

随着“一次办成”和“便民零距离”改革的深入开展,如何更好地发挥好监督作用、营造更加优质便利的营商环境,成为钢城区纪委监委的一项重要任务。办事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密集,人员来往频繁,在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公开区委书记、区长、区纪委书记举报电话、12388投诉电话和微信公众号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委决定聘请社会监督员,发动群众力量参与监督。

在选聘监督员的过程中,区纪委监委曾初步设想从“两代表一委员”、党风监督员、企业代表、在职干部中选择,但经过反复斟酌认为,办事大厅窗口主要面对企业和群众,普通群众感受最直观,也最有发言权,他们既不会受关系情面的影响,也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来自他们的意见更加直接和生动。于是,设想的“豪华阵容”被否定了,来自基层的普通市民最终被选定为社会监督员对象。为有利于客观监督,每次聘请的监督员数量只有两名,而且彼此并不相识。

钢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家才说:“聘请监督员是为了从普通群众的视角发现问题,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必须选那些敢说真话、真能挑出毛病的人。”

当天,区纪委监委还专门给受聘的监督员宣布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有意刁难企业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第一时间告知区纪委监委进行查处;对于恶意中伤、诬告陷害工作人员的,区纪委监委也将为其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撑腰壮胆。同时,特聘监督员尽管是义务进行监督,但也要遵守严格的监督工作规则,在为期一个月的任职期内要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严防“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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