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消费警示春季将至,请科学、文明、理性消费
晨刊讯(记者 邹建明 通讯员侯国良)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春节即将到来,聚会、出游、购物消费将迎来高峰,为确保让消费者过上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1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文明、理性消费。
食品采购要注意。消费者和经营者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要注意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市场去购买,特别提醒消费者,不要图方便和便宜购买街头巷尾摊贩来路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同时应注意查验企业资质和相关检验检疫报告等证明材料;选购食品时还要做到“三查”: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标准等内容;不要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的外观,注意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新年物品选购要细致。消费者购买新年衣物后一般要放至过节时再穿,建议购买服装后及时试穿大小,仔细检查,避免因购买时间太久才发现衣物有问题而无法确定责任:洗涤时注意查看服装吊牌上注明的洗涤方式,以免因洗涤不当导致衣物受损;特别是通过网络购买新年物品,在确认选购商品无质量问题、无需退货前不要摘掉商品商标标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品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的视为商品不完好,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外出旅游要谨慎。消费者出游选择旅行社时,要查看其经营资质、相关许可证是否齐全,考察其信誉程度,不要被旅行社的优惠价格所迷惑,理性面对较低报价;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签订前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对不合理的条款要当面提出并加以修改后再签订;合同内容应明确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具体景点、路线及餐饮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消费者住宿时,要选择设施相对完善的正规宾馆酒店;入住时要注意检查安全设施,如门锁、插销等,有问题及时向服务人员反映;贵重物品要注意寄存;网上预订房间时,要注意看清预订信息,及时确认,对网站的宣传和订单信息进行截图,为日后维权保留凭证。
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票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记者尚敬鹏●开栏的话2018年已经过去。回望2018,我们在追求美好梦想的道路上勇敢前行,在打造美好生活的奋斗中收获成长,在...
莱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莱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