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父母是有悖文明的恶行

莱芜日报 2018-10-09 01:00 大字

□董婧

俗话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但是,国庆长假期间,在莱芜市口镇南街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儿——— 亲儿子暴打老父亲。10月7日,这个不孝之子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000元。“百行孝为先”,遵循孝道,不仅是道德传统,更是人伦底线。因此,无论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和现实,魏某平殴打老父亲的行为,都是与传统道德相违背的,是有悖文明的恶行。

近年来,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嬴牟大地上孝老爱亲已经蔚然成风,老人们的幸福指数越来越高。但我们也看到,一些不孝事件还时有发生,不得不让人十分痛心。孝敬父母,不仅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受法律约束的责任和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满足老年人特殊需要。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不尽赡养义务,尚且是法理所不容,如果殴打老人,更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和全社会的谴责!《弟子规》中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老人对社会做过贡献,又为子女操劳终身,进入老年理应得到社会和子女的尊敬、关心和照顾。让老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体现的是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对不孝子女零容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因此,尽孝问题绝不是一家之事,而是社会大事。孝老的家庭才是幸福和谐的家庭,弘扬孝道的社会才是文明进步的社会。

人不孝其亲,不如草与木。赡养父母、孝顺老人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追究。人都有终老的一天,不管怎样,我们都应该善待老人,但愿社会上不孝父母之事越来越少,更希望所有的父母都在敬老爱老的浓厚社会氛围中快乐生活,健康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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