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将选任90名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相关链接】
选任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28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能胜任人民陪审工作;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热心社会工作;能按时参与审判活动;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
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是: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人民陪审员报名电话:钢城区司法局:0634-5878006;钢城区人民法院:0634-6881971。
新闻推荐
晨刊讯(记者毕研敏通讯员孟淑美)9月22日上午,“2018莱芜市广场舞展演比赛”在市政府广场拉开帷幕,来自全市的24支优秀广场...
莱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莱芜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