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首例计划生育工作者意外伤害保险获赔付

鲁中晨刊 2018-08-11 06:49 大字

被保险者收到理赔金 □记者 张敏 摄

晨刊讯(记者 张敏)9日,记者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了解到,近日,该公司向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支付了首笔保险理赔金。

据介绍,被保险人侯庆兰是高新区鹏泉街道陈盘龙村妇联主席,6月3日在送孩子上学途中,因电动车挡泥板卡住车轮摔倒,导致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治疗费花去近4万元。由于去年鹏泉街道办事处为侯庆兰办理了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寿莱芜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为侯庆兰送去了14281.12元理赔金。

据了解,2015年以来,中国人寿莱芜分公司联合市计划生育协会为300余名计划生育工作者办理了计划生育工作者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增强了基层计生工作者应对各种意外风险的能力,调动了基层计生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为基层计生工作者系上保险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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