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明的孩子能看到这个世界夫妻双双签订协议捐献遗体(眼角膜)他们是莱钢退休职工,也是“红二代”
莱城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张先生妻子颁发遗体捐献登记证□记者 李萌萌 摄
晨刊讯(记者 李萌萌 通讯员王春华)6月12日,继今年4月27日,张先生签订遗体捐献(眼角膜)协议后,在家人的陪伴下,妻子吴女士也走进莱城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签订了遗体捐献(眼角膜)协议。
当天,吴女士签订遗体捐献协议时,除了丈夫和女儿作为执行人在场签字,工作人员还与其娘家人通了电话确认。“遗体捐献,取得执行人的同意非常关键。本人虽然有强烈意愿,但是家人不同意难以执行。考虑到地方风俗习惯,我们也征得了吴女士娘家人的同意。”
张先生说,最初他是从《鲁中晨刊》看到莱芜市市民捐献遗体的报道后,自己也萌生了捐献遗体器官的想法。今年春天,他辗转找到莱城区红十字会,咨询捐献事宜,在征得了家人的同意后,当即与有关单位签订了捐献遗体(眼角膜)协议。之后,妻子吴女士也愿意捐献遗体器官。吴女士说:“眼角膜移植需求很大。如果我去世后,让失明的孩子借助我的眼角膜能看到这个世界,这也是让人欣慰的事情。”
张先生、吴女士夫妻两人都是莱钢特钢厂的退休职工。两人的父辈都参加过革命,是“红二代”。今年64岁的张先生说:“从小就受到教育,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做少先队员,戴上鲜艳的红领巾很光荣。我们的老一辈能牺牲生命,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捐献遗体,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呢?举手之劳。”吴女士告诉记者,“建国后父亲担任单位一把手,当时单位配了一辆吉普车,但父亲到基层出发,都是骑着自行车。父亲公私分明,有一次我腰部受伤,用车把我送到医院,他立即向单位交上车费。”
张先生也曾看到医学教授捐献遗体用于医学解剖和研究的报道,他认为现在遗体整体捐献还难以做到,先做大家能接受的。
女儿张女士告诉记者,从小父母就教育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父母捐献眼角膜,作为女儿,比较容易接受。我将把这作为一种精神财富,传递下去,让孩子树立社会责任感。以后我有条件,也会捐献。我希望用我的行动,教育下一代。”
据悉,目前莱芜市共有130多人签订遗体捐献协议,其中已有14人实施了遗体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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