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血透 “透”出生命新希望
市慈善总会高度重视慈善血透项目,把其作为“为民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的慈善项目,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救治了一大批贫困尿毒症患者,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效地发挥了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慈善血透救助项目自2014年实施以来,共救助662人次,发放救助金3164580元。
【我说慈善】
3年前,市民李迎患上尿毒症,每周要做3次透析,这对家庭本身就很困难的他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去年年底,李迎从一同治疗的肾友那里得知了市慈善总会的慈善血透项目,申请了救助。“得知这个救助项目时,家人都很高兴。原来每次透析新农合报销后还要花100多元,有了慈善血透救助金后,负担减轻不少,我能安心治病了。”李迎说。
【政策解读】
1.救助范围
救助困难尿毒症患者血透活动主要是对具有莱芜籍户口的城乡居民,患尿毒症1年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年透析次数在100次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患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患者除外)。根据血液透析医疗花费程度,救助对象每透析一次,市慈善总会资助每人20—50元。根据申报的人数确定每人每次资助的具体标准。
2.救助程序
市直各直属分会、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救助对象申请、审批程序:
救助对象向所在单位或慈善分会提出申请,填写《莱芜市慈善总会慈善血透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或慈善分会审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示3天,无异议后,直接报市慈善总会审批。
区级及区以下救助对象申请、审批程序:
救助对象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莱芜市慈善总会慈善血透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审查,符合条件的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单位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慈善总会审核。单位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慈善总会对所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区慈善总会审核。区慈善总会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调查,符合条件的报市慈善总会审批。
市慈善总会对申请对象逐一审核,必要时进行电话访问或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在新闻媒体公示3天,无异议的,批准为救助对象,适时发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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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郭延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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