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将新规划建设3 处农贸市场33

鲁中晨刊 2018-05-11 09:13 大字

处农贸市场

莱城区1处北埠社区农贸市场

位于汶源大街以北,胜利路以西,服务半径800~1000米,建成后取缔邻近的北埠便民市场。

钢城区1处宋家庄农贸市场

在锦绣花苑西侧(朝阳路以西)宋家庄社区处规划建设1处农贸市场,服务周边1~2万人需求。

高新区1处北孝义农贸市场

结合北孝义旧村改造,规划建设1处综合性商场(含农贸市场),满足滨河花苑、怡和苑、星河城及周边社区居民2~4万人需求。鼓励支持各区、功能区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新建农贸市场数量。

晨刊讯(记者 李萌萌) 5月9日,记者从市健康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莱芜市将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进度,新规划建设3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部分农贸市场,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和城市发展需求。

5月7日,市健康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商务局、市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城区农贸市场是国家卫生城复审的重点,对照国家卫生城复审标准,莱芜市城区农贸市场还存在建设标准不高、环境秩序有待改善、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目前全市城区共建有农贸市场13处,分别是莱城区5处:官寺农贸市场、姚家岭农贸市场、吴花园农贸市场、石花园农贸市场、芳馨园农贸市场;钢城区6处:樱花园农贸市场、张庄农贸市场、北城子坡农贸市场、南城子坡市场、南赵农贸市场、西冶农贸市场;经济开发区2处:柳家店农贸市场、呈瑞农贸市场。

根据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莱芜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30年)》等要求,莱芜市将规划建设3处农贸市场。

通知要求,各区、功能区要结合城中村改造,让开发商必须无偿建设标准化的农贸市场等商业配套设施,按标准建成后交所在社区和物业部门管理。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出台相应办法,鼓励企业单位认领建设农贸市场。各区、功能区要将农贸市场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市场体系和城市功能。

按照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城区市场建设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莱商务〔2016〕2号)和《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莱芜市将对各区、功能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情况落实奖补政策,并及时进行通报。各区、功能区要明确任务责任,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进度,新建农贸市场争取在9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要在7月底前完成。“短期内农贸市场在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和城市发展等方面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区、有关功能区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所辖区域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市场管理水平,保证国家卫生城顺利通过复审。”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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