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自燃引纠纷消费者挽回损失万余元

莱芜日报 2018-03-29 08:2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邹建明 通讯员 李化文)3月28日,记者从莱城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消费购买的空调压缩机自燃,引发消费纠纷,协会及时进行调解处理,顺利为消费者追回空调款并争取到了赔偿。

市民刘先生在莱芜市一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空调,使用一个月后,墙外的空调压缩机冒起了烟,整个外机全部烧毁,妻子见此情景,及时把连接的管子断掉,这才保住了室内机,家庭财产也受到了一定的损失。刘先生觉得是空调质量有问题,于是,他找到商家要求赔偿,商家来人看过后说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只同意为他更换一台室外机,消费者不接受,遂到莱城区消协城东分会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莱城区消费者协会城东分会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工作。经了解,空调室外机确实已烧坏,商家只同意更换压缩机,消费者则要求退货、赔偿。查明原因后,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相关内容进行调解,让商家明白了,空调质量有问题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负责任,应当给消费者进行赔偿。经调解,按照消费者的意愿,商家同意退还刘先生空调款1.2万元并赔偿消费者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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