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六举措”推进莱芜市事业单位改革

莱芜日报 2018-02-22 07:2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杜娜 通讯员 孟庆枢)2月6日,记者从市编办了解到,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莱芜市“六措并举”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全市改革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硕果累累的良好局面。

统筹谋划重点改革任务。研究制定了《莱芜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文件明确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定了转企改制、创新管理等13项重点改革任务以及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限,明确了分步实施的时间表,分部门建立了工作台账,制定了定期调度等四项制度,督促各牵头单位抓好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

顺利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对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进行认真梳理,摸清机构编制、实有人员、运转状况和盈亏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市改革方案,报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直2017年撤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1个,安排2018年转企改制1个、扎口管理8个。目前已顺利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完成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印发《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监事)”的组织架构。核定了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理事会、管理层领导职数。建立外部理事库和外部监事库,严格选派人员,全面完成全市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核准单位《章程》,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理事监事管理、绩效考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外部管理制度;制定管理权责清单,落实编制人事、收入分配、科研成果转化收益等自主权。指导各部门建立专业考核委员会,开展绩效考核并同步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运行评估,促进了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规范健康运行。

完成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评审认定工作。根据《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将现有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干部行政级别一律取消,由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现任中小学干部具有行政级别的,保留原有行政级别,纳入档案管理。新设立的中小学校不再确定行政级别。制定了《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截至2017年12月底,市区全部完成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聘用工作。

完成“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工作。一年来,通过撤销、合并、调整职能等方式,市直完成清理单位11个,其中,撤销职能弱化单位5个,合并单位3个,更名并调整职责单位3个,收回编制130名;区级完成清理单位10个,其中,撤销职能弱化单位5个,更名并调整职责单位1个,合并单位4个,收回编制65名,“僵尸”事业单位清理任务全部完成,全市事业单位结构布局进一步调整优化,事业机构编制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制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改制方案。根据《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实施方案》,配合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莱芜市特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两次征求了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和莱芜特检院全体职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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