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市发展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 2017年市物价局亮点工作回眸
□本报记者 杜娜
2017年,市物价局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及时推进价格改革,积极强化价格监管,不断提升价格服务,营造良好价格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认真落实价格政策积极推进价格改革
积极申请莱芜市铁路专用线价格。市物局积极向省局汇报请示郭家沟至大石家铁路专用线价格并获得批复,有力保障了莱芜市地方铁路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大力支持莱芜市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市物价局及时统计核查符合补贴条件企业2016年下半年的发电量进,保证补贴及时发放到位。为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积极争取,获批复电价为0.65元,有力支持了企业健康发展。
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全市享受补贴人数达6万多人次,补贴资金160多万元。
切实做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积极推进供水价格改革。
加大价费监管力度营造公平价格环境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式建立。印发实施《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召开了莱芜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
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布实施。拟订了《莱芜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式发文实施。
对莱芜市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同时对下一步如何规范幼儿园管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收费清理工作继续开展。一是进一步完善收费报告制度,大力推进收费报告信息化工作,按时开展了2016年度收费情况网上申报年审工作,申报率100%。二是根据国家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物价局对照通知要求对莱芜市涉及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对收费清单进行调整。三是对全市涉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梳理,将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降低:将城建档案查阅费、出示各类证明材料费降低10%;将1:500地形图、地下管线图查阅利用费降低70%,年降低收费总额8万元。
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工程建设费标准及时废止。
提升价格服务水平引导社会价格预期
CPI涨幅在年度控制目标内。2017年1月—11月份,莱芜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累计上涨1.5%,低于全年3%的控制目标。
价格监测服务取得新的成绩。积极做好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快速预警与跟踪调查分析报告,并通过各种舆论渠道公布相关信息,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和消费者理性消费,促进市场价格稳定。同时,对全市价格监测点信息进行了重新录入、更新,对个别不符合条件的监测户进行了调整;对国家道路货运监测系统进行了更新、测试;对监测户特别是应急监测户及时进行补贴,提高他们对工作的积极性。
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按时完成上报。认真做好国家、省规定的小麦、大蒜、散养生猪三个品种的常规调查。对农户2017年购买农资情况、存售粮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形成调查报告6篇。
价格认定程序进一步规范。高度重视涉纪财物案件办理工作,全年共完成涉纪、刑事、民事、行政财物价格认定案件220多件,总认定值900多万元。积极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组织4家中介公司,对全市600余家小区的二手房市场价格信息进行了采集。确定了首批28个价格认定采价网点名单。
整顿规范价格秩序维护公众价格权益
继续开展节日市场巡查监管。在“春节”、“五一”、“清明”、“中秋”等节日期间,坚持开展市场巡查监管。共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继续开展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范治理。更换和发放标价签(牌)6000余张(块),下发提醒告诫书1000余份。同时,不断规范完善收费公示工作。全年新公示和重新公示的单位共计100余个。
继续加强价格举报投诉处理力度。全年共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咨询案件400余件,退还用户多收款项39万多元,结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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