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窗口”撬动“大监管”实施“你送我检、政府买单”,让每一位消费者成为监督者
□记者 刘然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在商铺检测(资料图)
2017年,为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快检室运行机制,倒逼市场开办者自觉履行责任义务,莱芜市探索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快检室托管工作,对城区范围内3个较大的农贸市场、10个商超的食品快检室实施了第三方机构托管。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快检2.3万余批次,不合格120余批次,快检合格率为99.48%。
市政府将委托快检纳入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了食品快检室托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合理规划设置食品安全检测点。明确托管范围为13处,其中农贸市场3处,大中型商超10处。二是明确托管机构。市政府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山东格林和拜尔检测公司为第三方检测机构。由农贸市场开办者、商超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设备仪器配置、检测人员配备、检测批次等。三是抓好日常运行。食品快检人员坚持每天对入市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合格后才能入市销售。农贸市场开办者与经营业户依据协议,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快检复检或实验室复检,仍不合格的进行就地封存销毁。商超建立不合格产品退市销毁记录,杜绝检测不合格产品进入场内销售。同时开设免费检测窗口,随时接受消费者的送检样品,现场予以免费检测并反馈结果。
记者了解到,自食品快检室托管以来,莱芜市按照“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保证了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行“政府主导并购买部分服务、市场开办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驻”的快检室运行模式,由政府、市场开办者出资购买检测服务,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快检室日常运行,实现快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建立了食品快检和实时上传体系,13处食品快检点共筹资100余万元,配备了食品快检室,配备了常规理化食品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数据通过监管平台实时上传到监管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夯实了市场开办者、第三方检测机构、经营者的三方责任,第三方机构聘任专职检验人员负责检验,不合格产品后处置主要由市场开办者监督经营者完成。通过食品快检,将农产品准入查验责任有效地落实到三方。第三方检测机构强化人员培训,使检验人员熟练掌握业务,在完成日常检验批次的基础上,加强对韭菜、生姜、芹菜等重点品种的检测,检测结果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不断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
据统计,自市场快检室托管以来,全市由原来每天检测不足30批次猛增到现在的130批次左右,快检的效能也有效传导到了种养殖环节,很多种养殖业户主动送检产品,以防产品进入市场后抽检不合格而遭受损失。与托管之初相比,商超的蔬菜和肉类合格率分别提高了1个百分点。同时,快检室为消费者开设了免费检测窗口,实施“你送我检、政府买单”,让每一位消费者成为监督者,实现了“小窗口”撬动“大监管”的倍增效应。
另外,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财〔2013〕254号)要求,莱芜市在整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有检测能力的基础上,提出“莱芜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市政府将莱城区胜利路38号院划拨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莱芜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使用,并将院内原有的“再就业大厦”改造为实验楼。
该实验楼占地面积1210m 2,建筑面积2834m 2,建设价值220.5万元,于2017年9月完成建设。2015年6月-2017年10月,各建设项目和设备采购都已完成,均为政府公开采购。新改造的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重新设计了理化分析室、色谱分析室、元素分析室、脂肪蛋白检测室、小型仪器室、微生物室等。新购进食品检测专用设备30台(套),建设了符合国家要求的实验室信息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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