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 服务三农 来宾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护航现代农业发展侧记 □本报记者 张朝广 通讯员 覃洲雷 莫崇琼
日前,在兴宾区大湾镇集镇,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执法大队联合开展农资打假执法行动。当天,共查处3家农资店存在违法销售行为。
这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三农”发展保驾护航的一个缩影。
自去年11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以来,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该支队以“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宗旨,积极创新农业执法机制,加大与市直相关部门的配合力度,扎实开展农业领域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的执法监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强化农业领域监督管理
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监管企业采取不发通知,直奔企业、直接到现场的方式,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这五大类产品进行严格监管。
种子、农药、肥料是农业生产的“三驾马车”。对农资生产企业,来宾市执法人员严格核实各类农资的生产许可证、原材料采购记录及控制情况、产品可追溯管理、产品出厂销售记录是否登记完善,核查标签、包装是否规范,绝不允许不合格的产品流进农田。
对于兽药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执法人员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经营兽药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违法添加违禁药品进行立案查处,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饲料生产行为。
同时,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不断巩固和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在重要农时和重大活动期间,加大与公安交警、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场院等地开展执法检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37人次,执法车辆182台(次)、出动执法船(艇)109(艘次)。检查各类农资企业486个次,检查畜禽养殖场(户)22家次,生猪运输车辆11车次,生猪定点企业10家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54家次,饲料生产企业5家次,兽药生产企业1家次,检查渔船718艘(次),检查农业机械614台(次)。
严格履行综合执法职能
5月20日至25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柳州、贵港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开展内陆水域禁渔期打击非法捕捞市际联合行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行动,加大查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力度。
这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各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有效打击农业领域非法行为,严格履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来宾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强化对非法调运生猪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6家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生猪屠宰环节两项制度落实“回头查”行动和年度屠宰环节的飞行检查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压点提质、打击非法调运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各县(市、区)使用检疫证章的专项检查、督查暗访,加大对生猪屠宰场非洲猪瘟检测的抽检力度,有效保障群众的肉食品安全;组织执法人员严厉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无证、逾期未检、达报废条件仍在使用、拼装改装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群死群伤性农机事故的发生。
上半年,全市共查处涉渔违法案件19起,农资违法案件11起,非法调运生猪案件3起,兽药经营企业违法案件4起。农机执法检查排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违法载人等事故隐患156起。渔政执法收缴电渔设备23套,没收渔获物135公斤,取缔地笼网846条,刺网280床;没收渔船44艘。查获活海龟1只共5公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已花鳗鲡4条共3.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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