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守护干渠 诉讼唤醒良知 来宾市通过公益诉讼修复罗秀河水利工程侧记
本报记者胡铁军通讯员莫永娟陈晓琴
“原本是清波荡漾的水渠,因采矿企业违规堆放淤泥,变成了一条路。”11月底,象州县寺村镇大井村党支部书记黄文鲜带记者来到该镇马岭村的矿场,只见原来的水渠已被填埋,采矿企业挖掘一条150余米长的水沟作为代替,但其宽度和硬化程度,与原来的水利设施相去甚远。
象州县是“桂中粮仓”,罗秀河水则是粮仓的命脉。近年来,罗秀河灌区南北干渠年久失修,功能几近丧失。象州县水利局副局长陈积勋介绍,该灌区饮水工程建于1958年,总长75公里,灌溉面积7.4万亩,曾为该县5个乡镇57个行政村送来清流。从2002年开始,南北干渠已无法正常发挥作用,甚至断流,使灌区里的6000多亩保水田变成了望天田。
近年来,罗秀河水利工程的整治和维修,成为象州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点和热点之一。今年2月,黄文鲜作为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来宾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他反映南北干渠年久失修的问题,引起来宾市检察院检察长王荐的注意。王荐觉得,可以通过公益诉讼,为罗秀河“维权”,这也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公益诉讼新要求的一个切入点。
此后,王荐率队赶赴罗秀河灌区调查走访,并与象州县委、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沟通。随即,来宾市检察院对此启动了司法程序。
5月8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仪式在象州县检察院举行,王荐向象州县政府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罗秀河水利工程的整治、维护工作进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与此同时,象州县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监督,听取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及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的专项工作报告,组团到罗秀河灌渠开展专项视察。象州县政府成立该灌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设立目标要求基本完成检察建议书整改要求。
象州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主体部门各司其职,将水利工程的修复、重塑工作作为当前中心来抓。在各级各部门的齐心协作下,该灌区水利工程正陆续恢复畅通。马岭村矿场的采矿企业也已承诺,将尽快使水渠恢复原貌。
“目前罗秀河水利工程公益诉讼案件正在有序推进中,明年开春,大家就可以用罗秀河水灌溉了。”王荐说,
罗秀河水利工程公益诉讼案件是来宾市检察机关践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以该案为出发点,来宾市检察院在今年6月召开“守护水利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会,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一场守卫水利工程的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以点带面,紧盯各项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公益司法保护职能作用。
11月13日,在2019年来宾市公益诉讼联席会议上,来宾市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公益诉讼的相关决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加强沟通协调,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对公益诉讼工作给予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等方面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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