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新时代同频共振 奏响检察事业“最强音”
来宾市检察院检察长王荐(右二)陪同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右四)到寺山镇314案件现场勘察。 来宾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军燕(右一)向群众宣传公益诉讼。 今年3月27日,兴宾区检察院到实验小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忻城县检察院干警到忻城县大塘镇查看非法采矿情况。 合山市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武宣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对一起涉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象州县初级中学学生到象州县检察院参观普法教育室。
今年以来,来宾市检察机关按照“党建筑基、业务固本、改革求变、智慧增效”工作思路,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及智慧检务等工作中,奏响守护公平正义“强音”。1-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2个集体获国家级表彰、13个集体获自治区级表彰、26个集体获市级表彰;2人获国家级表彰、15人获自治区级表彰、75人获市级表彰。
“智慧检务”实现简案快办
“我观察他们家的情况很久了,那天正好发现家里没人,就从旁边的围墙翻进了阳台。”近日,记者走进来宾市检察院远程提讯室时,检察官正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提讯。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讯,省去了以往来回检察院和看守所的奔波,为检察官节约了大量的办案时间。
据了解,这套远程提讯系统安装有智能语音识别软件,检察官的讯问和犯罪嫌疑人的回答都能通过系统自动转化为文字,并在《审查报告》文档中同步生成。检察官彭颖告诉记者,哪怕普通话不标准,甚至说的是桂柳话,智能语音识别系统也能识别。
“这个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让我们解放了双手,尝到了‘智慧检务’的甜头。”市检察院检务保障科科长韦海明对此颇,他说:“以前办理一个案子,有一半时间是花在路上和程序等待,现在通过远程提审和远程庭审系统办理案件,将过去的看守所、法院、检察院‘三点一线’浓缩到‘点对点’,不仅节约了成本,更提高了办案效率。”
近年来,来宾市检察院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并举,推动“智慧检务”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探索运用了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会商、检务指挥中心和智能检委会议室等一批创新项目,“智慧检务”的“来宾样本”逐渐形成。
2016年,武宣县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开启“智慧检务”综合平台建设。此后,以武宣县检察院为试点,全市两级检察院同步铺开“智慧检务”综合平台建设。目前,已有来宾市检察院、武宣县检察院和象州县检察院建成并使用高清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系统,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目前的‘智慧检务’只是我们的一期工程,初步实现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的智慧检务为发展目标。”韦海明告诉记者,各基层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一期)项目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完成并投入使用。
随着“智慧检务”建设的不断深入,让视频、语音代替检察官“跑腿”,避免了舟车劳顿。下一步,将让数据跑腿,比如研发或引进智能文书纠错系统、智能量刑系统、智能庭审示证系统等办案辅助系统,把一些程序性、操作不复杂的业务工作交由智能系统操作,从而进一步减少检察官的工作量,让他们把更多的心思用在处理疑难复杂的案件上,真正实现简案快办、疑案特办。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近年来,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成为检察官的工作重点。
2018年底,合山市发生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案,牵动众多检察官的心。来宾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指派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检察环节跟踪指导,及时跟进侦查取证。而针对暴露出来的未成年人自爱自护意识不足、学校安全管理漏洞、家庭监护缺位等问题,2019年8月,合山市检察院向合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和各级学校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预防性侵害法治建设全覆盖。
“遇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大胆说‘不’;要学会分辨什么是安全触碰、什么是危险触碰,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在各县、乡镇和社区,检察官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教育课,为孩子们普及安全知识。
2019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6名检察长和29名院领导、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深入辖区47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利用“开学第一课”“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7场次,发放法治宣传册2万余册,受教育师生达3.2万余人。
今年下半年,来宾市检察院还积极打造全市首个融教育、预防、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该项目已于8月正式启动,目前正全力推进实施,计划2020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公益诉讼带来“检察热”
如果说推动“智慧检务”建设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来宾市检察院打造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缩影,那么公益诉讼则是检察事业新的增长点。
什么是“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或社会团体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是“以人民的名义维护人民的利益”。
“公益诉讼制度自2017年6月底在全国正式铺开以来,俨然已成为社会热词,这既让我们激动不已,同时也倍感压力。”来宾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军燕表示,公益诉讼对检察机关来说是一个新兴事物,“跟传统职能不同,它给检察机关带来的最大挑战是怎样把这项新增职能做好。”
“原本是清波荡漾的水渠,却因采矿企业违规堆放淤泥,变成了一条‘水泥路’,这个检察院管不管?”今年2月,在来宾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阐述观点和建议,其中有代表反映象州县罗秀河灌区南北干渠年久失修问题,引起来宾市检察院检察长王荐的注意。王荐认为,此事可通过公益诉讼为生态环境“维权”。
会后,来宾市检察院与象州县检察院联合办理该案,对罗秀河灌区总干渠、南干渠、北干渠的灌溉渠系及附属设施被倾倒、堆放垃圾、渣土和废弃物以及渠道严重淤塞、渗漏等问题,依法公开宣告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整治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防渗、清淤、疏堵工作。“目前,该案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预计明年开春,罗秀河便可恢复灌溉。”来宾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梁涛说。
守护绿水蓝天、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监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保障国有财产不受侵犯、维护英烈名誉权……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驶入“快车道”,检察机关加大了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通过主动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让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要防线。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9件,立案审查75件,通过发布公告或发出检察建议等履行诉前程序67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7件。
(本版图片均由来宾市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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