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学员醉驾助教作陪 双双被查 学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助教被罚款200元
梁某醉驾被交警现场查获。 交警供图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艳群通讯员黄云云)近日,象州一名正在考取驾照的学员因醉驾被交警现场查处,同行的副驾驶位置上坐着的正是他的驾校助理教练。9月24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决定对这名醉驾男子立案侦查。同时,对该助教处以200元罚款并将违法行为抄告其所在单位。
9月19日零时20分许,一辆银色别克轿车在行驶至象州大桥路口水厂门前路段时,被正在此处执法的交警拦下,交警发现车内两人神色慌张,迟迟不肯打开车窗。
在交警数次劝说下,驾驶员下车并承认自己是饮酒后开车,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该驾驶员还是一名正在考取驾驶证的学员,副驾驶上坐着的正是他的驾校助教。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的检测结果为110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醉驾标准。
经交警进一步调查得知,该驾驶员姓梁,是当地某所驾校的学员,梁某所驾驶的银色别克车车主正是教他学车的助教邓某。
据梁某说,9月18日晚上9时30分许,邓某买来啤酒,邀请梁某到车上一起喝。梁某喝了3瓶啤酒后觉得不够尽兴,就提议到象州县城吃夜宵,还提出自己驾驶车辆,没想到邓某竟然允许了。随后,该车在事发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
据交警介绍,邓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他处以200元罚款。同时,交警已将邓某的违法行为抄告其所在单位作进一步处理。
驾驶员梁某明知酒后不能开车上路,却心存侥幸,也为自己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事后,交警部门带他到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经司法中心鉴定,梁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7.55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罪。9月24日,象州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决定对梁某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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