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革命烈士李忠惠:一心打倒土豪劣绅带领农民谋求幸福

来宾日报 2019-06-25 10:00 大字

侄子李安年(左)讲述李忠惠的革命往事。李忠惠墓地有两块墓碑,一块是后人所立(右),一块是当地政府所立的“烈士墓碑”(左)。寺村镇西乌村樟树林,李忠惠曾在此召开“二五减租”斗争大会。

李忠惠,壮族,1903年出生于象州县寺村镇西大乌村,国民党左派人士,1927-1930年象县(象州县)农民运动主要领导人之一。

出身富裕家庭,李忠惠却关心农民生活。他以“双重身份”作为掩护,开展“二五减租”斗争,并说服母亲率先按农协规章退租;他带领农协会员与地主恶霸、国民党反动派斗争,成功废除地主土豪及帝国主义对农民的高利贷盘剥;后因损害地主利益被政府通缉,外逃至贵港平南,导致妻子与其离婚……

1931年1月6日,李忠惠再婚当日,被潜入家中的官兵抓捕,英勇就义。

富家“少爷”热衷农民运动

李忠惠自小生活富裕,家里有田有租,其父亲李天成是团总(清末民初时期,地主和商人常常结团自保,属于地方武装头目)。据李忠惠的侄子李安年介绍,“爷爷李天成共有两任妻子,大婆(第一任)生了李忠惠,小婆(第二任)生了我的父亲李忠良和叔叔李忠诗、李忠乃。”

1925年,李忠惠考入柳州省立四中读书,开始阅读进步书刊,萌发革命思想。1925年3月,他决心参加革命。1926年冬,正值第一次国共合作(即国民大革命)时期,李忠惠主动进入国民党柳庆区党务整理处党员特别训练班学习,受到进步青年刘策奇的影响,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1927年5月学习结业,受国民党柳江区办事处农民部长熊秀民(中共党员)的直接指派,李忠惠以“见习生”的身份回到象县组织农民协会;6月任象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并被派为农会登记特派员;同年秋,任象县农协会主席。

“虽然李忠惠表面上是国民党,但他的心早就跟共产党在一起。”据象州县史志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1927年夏,李忠惠与同事覃智增举办训练班,为各乡村农运培养骨干100余人;先后去到寺村大乌、白石等村以及中平、百丈等乡镇发动建立农民协会。截至1928年春,全县各乡村成立农民协会46个、会员2000余人。

“伯父(李忠惠)家庭富裕,却热衷农民运动,每次回家都会找小婆兴致勃勃地说起农协的事。”李安年回忆道,李忠惠最常说的话就是:“我组织农协,不是想当官,也不是想发财,而是为大多数人谋幸福。”

牺牲小家“智斗”地主恶霸

1928年夏,为改善农民的生活困境,李忠惠带领农协会员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二五减租”斗争(即“减少地租额25%”的简称,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一项土地政策)。而且,他说服母亲按照农协规章完成退租,得到家人的一致支持。

不久后,李忠惠召集志同道合的进步人士和亲戚,在西大乌村的樟树林召开大会,并挂上标语“‘二五减租’斗争耕者有其田”。据李安年回忆,那天来了很多人,大家讨论得很热烈,“大婆、小婆还挑了三担粥给来开会的人吃。”

然而,“二五减租”让农民高兴了,当地的地主恶霸就高兴不起来了。于是,寺村部分地主恶霸便勾结起来,以抽耕威胁佃户,抗拒“二五减租”。得知消息后,李忠惠发动各村农协统一行动,举行示威游行,把破坏“二五减租”的地主恶霸全部抓回来进行游斗,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地主们看到农协人多又团结,也不敢负隅顽抗,只能按章减租。

1929年春,李忠惠到大乐镇召开农协会员大会,开展“二五减租”宣传,当即让一名大地主打开平仓,令其退租。李忠惠带领农协持续斗争,废除地主土豪及帝国主义对农民的高利贷盘剥,仅中平乡就减租谷10万斤,并迫使大乐龙女天主教堂减租谷3万余斤和水田50多亩、水碾1座。

农民运动的蓬勃发展,使得地主劣绅和国民党象县政府惊恐不安。1929年冬,县长熊中甫派县警包围西大乌村,企图捉拿李忠惠。好在农协会员及时通风报信,李忠惠得以提前从后门逃走,幸免于难。

1930年5月,熊中甫伙同当地盗匪头目刘传忠派出爪牙,突闯西大乌村,第二次围捕李忠惠。这次,李忠惠及时越墙逃到邻居家,在邻居夫妇的掩护下再次脱险。

两次抓捕失败,熊中甫公开悬红30银元通缉李忠惠。

由于多次被围捕,李忠惠只好选择外出,到贵港平南避难,但妻子在家提心吊胆,最终无奈选择与其离婚。

迎亲被捕不忘革命初心

1930年底,官府追查力度减弱,李忠惠认为已经风声平息,家人便为其张罗第二次婚姻,并定于1931年1月6日迎亲。

谁知,熊中甫还在暗中布置,誓要在在李忠惠结婚当日将他抓捕。那天,熊中甫派人混入李家了解情况,当新娘的花轿抬近村边时,官兵、团丁突然闯入李家。幸好,李家的宅院很宽,李忠惠一听到外边有动静,迅速躲进一处阴沟大石板下。官兵们搜寻一圈没有找到李忠惠,便抓来其母亲作为人质,以烧杀相威胁。最终,不忍母亲受折磨,李忠惠现身,随后被带走。

就在李忠惠被捆绑押解出村的路上,新娘的花轿迎面而来,两人擦肩而过。

7日凌晨,在县府门口围看的人很多,李忠惠站在高台上仍面不改色,他向围观的村民宣传:“穷人要团结起来造反,才有饭吃,才不会饿死!”并高呼“打倒土豪劣绅”“打倒熊中甫”“革命成功万岁”等口号。随着铡刀落下,李忠惠的生命就此终结,时年28岁。

李安年告诉记者:“伯父没有生养,后来我父亲过继了一个孩子到他名下,不过每年清明,我们后辈和族人都会去祭拜他。”为了纪念李忠惠,李安年曾作诗一首:生命其宝贵,信仰价更高。如为民谋利,一切他都抛。

1985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追认李忠惠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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