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名“谈恋爱” 编谎话骗人钱 无业男子因诈骗罪获刑8年

柳州晚报 2019-04-11 10:57 大字

无业男子廖某昂自己没钱花,竟靠着花言巧语与多名女子“谈恋爱”,借机编造各种理由骗钱。为骗到更多钱,他甚至谎称自己因病死亡,以他儿子的名义与其中一名情人在微信上聊天,找对方要了1万多元。不过,出来骗,迟早是要还的。记者从鱼峰区人民法院获悉,廖某昂因犯诈骗罪,已于近日被该院依法判处8年有期徒刑。

记者 付华周

用假名与女性“谈恋爱”

据了解,今年51岁的廖某昂是贵港市人,曾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过4年有期徒刑。去年6月26日,他因涉嫌诈骗罪在鱼峰区某小区被警方抓获归案。经查,廖某昂总共诈骗了5名女子,其中有3人是他的女朋友或情人。而他最早作案还得追溯到2016年。

2016年年初某天,市民王女士在鱼峰区西江路附近乘坐公交车时遇到一名中年男子跟她搭讪。对方自称叫“廖猛”,跟她是老乡,两人互加了微信。成为微信好友后,“廖猛”经常主动找王女士聊天,聊家常事,而且表现得非常体贴,赢得了王女士的信任。后来,两人逐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王女士所认识的“廖猛”正是廖某昂,他之所以用假名与王女士交往,是另有所图。2016年2月,廖某昂得知王女士想给儿子换一个轻松的工作后,声称他有亲戚在自治区某厅级单位工作,可以帮忙,并虚构帮安排工作需要送礼的事实,陆续骗了王女士4万多元。此外,他还先后虚构帮王女士购买廉租房、让王女士入股林场的事实,骗了女方8万多元。

不仅如此,廖某昂还利用王女士对他的信任,想出一个非常荒唐的理由找对方要钱。2017年5月,他谎称“廖猛”因病死亡,以其儿子的名义在微信上与王女士聊天,并通过花言巧语,以索要过世礼金为由,骗取王女士3000元。同年6月,他又以其儿子的名义,谎称之前买的廉租房需要装修费用,骗取王女士1.4万余元。

就这样,王女士前后累计给了廖某昂14万多元。直到2017年9月,王女士得知“廖猛”在市区出现,根本没死时才意识到上当受骗,遂报了警。

无独有偶。2018年1月,廖某昂还通过“搜索附近的人”添加了市民谭女士的微信,进而用另一个假名“韦强”跟对方聊天并谈起了恋爱。交往期间,他自称是某橡胶厂的老板,手底下有60多个员工,并先后以能帮忙申请经济适用房、橡胶厂周转需要资金以及自己住院需要医药费等理由,骗取谭女士约17.74万元。在找谭女士要钱时,他还谎称自己有个亲戚在非洲挖黄金赚了钱,等亲戚回来后就可以拿钱来还给她。

同居女友也被他骗了钱

在跟王女士、谭女士交往的同时,廖某昂还有一个同居女友——周女士。据悉,他跟周女士也是在网上认识的,两人于2016年12月开始在市区租房同居,一直到案发。廖某昂跟周女士交往倒是用的真名,但还是欺骗了她。同居期间,他先后虚构投资林场、承包工程的事实,共骗取周女士3.2万元。当廖某昂因涉嫌诈骗罪被抓后,周女士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除了通过谈恋爱的方式骗人钱财外,廖某昂还在2016年10月以假名“韦武”通过QQ认识了另外一名被害人梁女士。两人在QQ上聊天,并相约在来宾市象州县某酒店附近见面吃了一餐饭。后来,廖某昂谎称能帮忙联系医院医生为梁女士的丈夫治疗眼疾,从梁女士手中骗了8.7万元。

廖某昂归案后交代,他当时请人帮忙做工,对方找他要工钱他没钱给,于是便骗了梁女士的钱来支付。此外,他还在2017年虚构入股二手车生意的事实,骗了在贵港市开理发店的被害人吕女士2万多元。

诈骗45万余元获刑8年

归案后,廖某昂承认了诈骗王女士、谭女士、梁女士、吕女士等4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不过,却否认诈骗被害人周女士。他辩称,虽然自己编造理由找周女士要了钱,但也帮周女士的女儿交了学费和生活费,他不认为这是诈骗。

今年1月,鱼峰区人民检察院以廖某昂涉嫌犯诈骗罪向鱼峰区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廖某昂共诈骗5名被害人,诈骗总金额共计45.83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骗取多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他有犯罪前科,量刑时应予以从重考虑。最终,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廖某昂8年有期徒刑,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其向5名被害人退赔相应的经济损失。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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