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本报记者李家健通讯员莫珍珍文思懿
近年来,象州县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着眼于基层群众法律需求,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立体化、全天候和全地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丰富乡村法治宣传载体
“同志们朋友们,下面为您播放的是象州县司法局普法宣传之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内容节选,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每天下午五点半,象州县各乡镇村委的“村村通”喇叭都会准时播放不同的普法内容。
象州县找准普法宣传教育切入点,通过法律赶集、普法演出、律师现身“说法”、“村村通”普法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山林土地、邻里通行、婚姻家庭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用“大白话”阐述“大道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此外,象州县司法局依据《象州县“红水河法治文化长廊”二期建设方案》在全县二级公路沿线的村屯逐步创建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特色明显、带动力强、教育示范作用突出的法治文化示范点。目前已建成了有一定规模的大乐镇岭南村法治文化广场、罗秀镇军田村法治文化广场、罗秀镇敖村法治文化广场、象州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等普法宣传阵地。
完善乡村法律服务网络
象州县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建设了县城实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乡镇级法律服务工作站,122个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形成了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为主导,以各站(点)为基础,覆盖城乡、上下贯通、横向联动、运作顺畅的法律服务网络。
“今天是重阳节,我给叔叔阿姨们讲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国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2018年10月17日,寺村镇寺村社区开展了一场老年人法律知识讲座,吸引了村里的很多老年人到场听课。讲课人是该社区的法律顾问韦鸿杰律师,他结合农村常见的赡养纠纷深入浅出地给老年人讲解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调整和充实2018年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目前象州县共有22名律师、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全县122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去年以来,该县法律顾问累计服务群众20000余人次。
打造乡村依法治理新格局
“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在各自土地之间各留20厘米为农用公共通道,共同管理,互利互让,最终该起相邻纠纷得以妥善解决。”罗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潘侃回顾2018年12月21日调解的一起相邻纠纷时说道。
象州县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全县122个村(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每月积极入村进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矛盾纠纷871件,调解871件,其中村(居)调委会调解434件,乡镇调委会调解280件,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调委会调解157件,共调解成功845件,调解成功率达97.0%。对比去年同期,矛盾纠纷数量呈下降趋势。各类矛盾纠纷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有效稳控措施和积极化解下,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而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推动法律援助资源下沉
“阿姨我给您说明一下,我们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这个经济困难该怎么证明......”象州县妙皇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覃秋婷在新造村委热心回答来访的群众,引导当事人理性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象州县司法局自开展“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以来,已实现122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全覆盖,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设立镇(乡)级法律援助联络站1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122个,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5个,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平台,打通法律援助的“最后一公里”。
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利用便民服务窗口,2018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407人次,来电68人次(其中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电话3人次),对来电、来信、来访的困难群众,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同时办理法律援助指派案件155件(其中未成年人、精神障碍者刑事案件4件、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151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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