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与同伙下药偷狗销赃 一男子因涉嫌盗窃罪出庭受审

柳州晚报 2018-10-22 11:33 大字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 无所事事,又没钱花,80后男子韦某召便想到了偷狗的“生意”。为此,他先后伙同另外两名男子跑到鱼峰区雒容镇、网山路等地,采取投递有毒烧鸭、用毒针射杀等方式偷走多只狗,并销赃。10月19日上午,韦某召因涉嫌盗窃罪在鱼峰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据了解,今年32岁的被告人韦某召是柳州本地人,其小学毕业便辍学在家务农,后来到市区打工,案发前没有固定职业。此外,在2012年,他还曾因犯抢劫罪被来宾市象州县人民法院判处过3年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0月9日6时许,被告人韦某召伙同韦某朵(另案处理)经合谋后,驾驶摩托车到鱼峰区雒容镇秀水村三堆屯村口,采取投放有毒烧鸭的方式盗走两只狗。同年11月5日7时许,韦某召伙同韦某虑(已起诉)经合谋后,驾驶摩托车到鱼峰区网山路某市政维护基地内,重施故技,盗走该基地放养的两只狗。

此外,去年11月10日6时许,韦某召又伙同韦某虑驾驶摩托车到鱼峰区雒容镇连丰村新村屯,采取毒针射杀的方式盗走两只狗。当月,韦某召还独自驾驶摩托车到鱼峰区雒容镇新柳大道宝骏家园附近路边,采取投放有毒烧鸭的方式盗走1只狗。

今年5月17日,韦某召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韦某召归案后交代,他和韦某朵、韦某虑之所以一起去偷狗,是因为他们都没有钱用了,想偷狗来卖钱,偷狗时使用的摩托车是他的。韦某召说,他们偷的都是土狗,每次偷得狗后就会拿去卖给一个叫“老李”的男子,对方很谨慎,从来没有告知其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他表示,卖狗所得的钱已经被他花光了。

经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告人韦某召偷盗的大多数狗的价值都是每只420元。公诉机关表示,韦某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韦某召当庭认罪。量刑方面,公诉机关建议对韦某召判处半年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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