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问政 异地住院 怎样报销
问题:我在梧州购买了十多年医疗保险,现在因病在来宾市武宣县黄茆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因异地就医,所以我要用现金住院治疗,我是否可以回梧报销住院费用?
答复: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来宾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属于区内异地就医。梧州市已开通区内异地就医费用医保直接结算业务,医保待遇状态正常的异地就医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报销,无需返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区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区内异地住院可通过使用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号码直接结算。
因客观特殊原因不能进行直接结算报销的,需在住院费用发生后半年内,由参保人或代办人携带入院记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代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由于您在来文中没有提供个人信息,我们无法查询您在梧州市的参保状况,因此无法做出针对性的答复。建议您来文完善个人信息或拨打我局的医保待遇咨询电话0774-6029119沟通,以便我们为您进一步解答,以免影响您的正常医保待遇享受。
(医疗保障局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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