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连查两起报废车违法行为
晚刊讯(记者 唐毓钦 通讯员 覃建华)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连续在本报公布数千辆来宾市报废车辆。昨日,交警支队二三大队连查两起报废车辆违法行为,其中一名驾驶员无证驾驶。
当日上午10时,该大队民警在兴宾区寺山镇独石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10时15分,民警发现一辆福特小轿车由武宣县方向往寺山镇方向行驶时,企图掉头逃跑,被民警快速拦下检查。经查,驾驶员韦某是贵港人,该车检验期到2016年6月30日,有多条交通违法未处理,已超过3个年检周期。韦某声称,当日有急事外出,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该车上路,不料遇到民警查车。随后,民警向韦某开具强制凭证,扣留该车、驾驶证和行驶证。
11时34分,民警接到智能监控稽查布控系统的示警,一辆载着钩机的货车存在报废嫌疑,要求路面民警拦截。接报后,民警立即设卡查车,当货车行驶到上述路段时,驾驶员将货车开到居民房前,企图逃避检查。
经民警调查,驾驶员黄某无法向民警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且该车检验期到2017年2月28日,已达到报废标准。
韦某、黄某的行为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法律法规,民警将根据《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韦某处罚款1500元,吊销其驾驶证;同时根据《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款、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黄某处罚款3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据统计,10月以来,该大队利用稽查布控系统共查获270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报废车违法行为33起,假牌套牌违法行为6起,机动车未年检违法行为200余起,机动车多条违法行为未处理的50余起,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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