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小区泳池开放了吗?
烈日炎炎,酷热难耐,游泳是大多数人首选的消暑方式。小区配套泳池,有的不开放,有的仅限本小区业主使用,还有的直接废弃,去哪儿游泳成了一个难题。
9月2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兴宾区迎宾路某住宅小区走访发现,该小区的泳池清澈见底、水波荡漾。泳池位居小区中央,因为不是周末,只有几位居民在偌大的泳池里畅泳。
“今年6月,我们小区的游泳池经上级部门检查通过后开放,定期消毒、换水,保证水质。”该小区泳池负责人罗先生告诉记者,泳池票价为每人25元,除本小区的住户外,附近居民也会过来游泳。
位于文化路的某住宅小区也设有泳池,分为一大一小。当天下午5时,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清理泳池里的落叶。“现在还没到放学、下班时间,所以没人来游泳。小区业主游泳票价为每人15元,外来居民每人20元。”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记者从该小区物业方得知,泳池目前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
随后,记者又前往位于星城路的某住宅小区,看到小区里的泳池已被遗弃。因久未使用,泳池地砖部分损坏,泳池里堆积着飘落的树叶,泳池边还有居民晾晒的棉被。
“从我搬进这个小区开始,就没见小区泳池开放过。”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平常都到附近的公共泳池游泳。
记者从物业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该小区有近800户住户,考虑到业主的安全问题,所以不开放泳池。“近几年也有人咨询是否可以承包泳池,我们都回绝了。”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法律小贴士
小区泳池是否应该开放?
广西桂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猛表示,小区泳池归属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其面积进入房屋公摊。即小区的游泳池面积包括在公摊面积内,其支配权在全体业主,公共设施对外经营只有在业主授权之下,经过业主表决,由业委会决定其管理与收益归属,才能对外开放,否则视为违规经营。二是公共设施产权属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即其面积未进入房屋公摊,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公共设施归属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所有,业主对非公摊面积的设施没有所有权和管理权的情况下,业主原则上无权干涉其是否对外开放,如何开放。但对外开放的游泳池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休息。因此,对不属于小区规划范围内的游泳池,产权属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所有,此时,小区的游泳池不能算入公摊面积,业主不对其承担责任。■晚刊记者 曹汐 卓绿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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