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爱车变报废车
5月13日,本报刊登了《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报废暂扣涉案车辆前公告》,提出在公告后3个月后对上述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处理。不少市民对公告中的报废车提出疑问:现今法制完善,怎么还有这么多报废车?如何避免自己的爱车变成报废车?带着市民的问题,记者向市交警支队二三大队作相关咨询。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队长张月介绍,所谓报废车,指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公告中指的这类车辆,在法律意义上指涉案车辆。
涉案车辆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和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依法扣押、调取、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的与案件有关联的车辆,比如走私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和盗窃车辆。涉案车辆分为两种:一是因交通违法被暂扣的车辆,这类车辆有些没有办理合法手续,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返还给当事人;二是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这类车辆损坏严重,车主放弃维修或无法修复的车辆。
上述两种涉案车辆,被暂扣在交警部门超过6个月,车主或当事人未到交警部门处理的,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将车辆列为被公告报废。
如何避免自己的爱车被列为报废车?首先,要到正规的销售店购买车辆,拒绝购买手续不全的车辆。其次,积极参加机动车审验,超过3个检验周期未检的,交警部门将强制报废车辆。在购买二手车时,需到有资质的销售公司购买,防止买到拼装、套牌车等假牌、假证车辆。■晚刊记者 杨宇婷 通讯员 覃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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