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江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监督作用 遏制源头腐败 □肖瑞汉
“按照相关规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农村党员的监督,特别是在扶贫领域,要擦亮眼睛,杜绝虚报冒领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发生。”5月8日,良江镇纪委书记卢冰晶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业微课堂”培训会上说。
为有效遏制农村源头腐败,助力脱贫攻坚,近年来,良江镇党委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来宾市兴宾区全面推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及“抓早、抓小”的指导思想,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通过集中学习、实地交流、开设“微课堂”等方式进行“充电加油”,为提升监督技能苦练基本功。
“我们充分利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生活在农村、工作在农村、与村民零接触、信息来源广等优势,将监督‘关口’前移,在扶贫等易发生‘微腐败’的领域持续发挥监督作用,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切实为脱贫攻坚担负起保驾护航的作用。”卢冰晶说。
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总体目标,良江镇纪委积极发挥村(居)务监委会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扶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一是组织监委会成员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手段排查问题线索,镇、村设置举报箱,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二是在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结合扶贫信息核查“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深入贫困户家中面对面搜集问题线索。三是对易地扶贫搬迁、民政补贴、贫困户扶贫奖补资金、农村危房改造等资金集中的扶贫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组织监委会成员集中排查问题线索,并深入实地核查核实。四是主动对接财政、民政、教育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及时排查发现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中的问题线索。五是组织村(居)务监委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初步核查,形成问题清单,做到有回应、有反馈。
“作为监督人员,我们应主动发挥好监督作用,让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落到困难群众手中,不能让群众的利益因为我们的监督缺失而受到侵害,为脱贫攻坚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良江镇塘权村村务监委会主任权开灵说。
“我家去年4人享受低保政策,全年共12480元,残补每月160元,小女袁海丽初中寄宿生生活补贴全年1250元,大女袁海玲雨露计划补助全年3000元,在校生活补贴全年4000元,以奖代补资金1650元,所有扶贫补助资金一分不少全部到账,没发现‘吃拿卡要’的情况。”良江镇塘圩村贫困户韦明规说。
去年以来,良江镇各村(居)务监委会积极围绕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和村(社区)干部纪律作风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共参与监督事项156项,提出意见建议13条,参与调解纠纷31起,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8个。镇纪委根据监委会提供的线索,在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方面共立案审查4人,结案4起,给予党纪处分4人,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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