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启动“一盔一带”守护行动
晚刊讯(记者 莫岑 通讯员 朱建学)电动自行车是不少群众喜爱的一种交通工具,本月起,驾乘电动自行车需了解更多规定。5月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邀请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协会代表来到该大队,就“一盔一带”等问题进行座谈,来宾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由此正式拉开帷幕。
“一盔一带”包括安全带、安全头盔和儿童安全座椅,5月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驾乘人员都需佩戴安全头盔,汽车乘车人要系好安全带。
“安全头盔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最重要的保护装备。”一大队副大队长何偲则介绍,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有效降低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率。然而,根据自治区交通部门监测,今年4月,来宾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安全头盔比率仅为30%左右。
针对当前现状,一大队教导员劳广智组织学习上级各部门关于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销售商签订销售合格电动车的承诺书。同时,向商家倡议开展“买电动车送头盔”活动,共同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从销售源头把控电动自行车标准,增强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头盔佩戴率,从根源上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劳广智说。
据悉,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力争到2020年年底,来宾6个县(市、区)的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70%以上,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80%以上。
自5月开始,交警一大队将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违规的驾乘人员需到“一盔一带”学习点接受相应学习。
另外,城区将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实施,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被列入机动车范畴,驾驶这两类车上路需持对应“驾驶证”;低速电动车,包括三轮、四轮电动车,未列入工信部登记的不能上路。这意味着,部分“老人代步车”将遭“淘汰”。
“我们非常支持交警部门的决定,这对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有很大帮助,也有利于市场竞争与发展。”绿源电动车总代理韦先生说,他们会积极响应交警部门号召,开展“买车送头盔”活动,为来宾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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