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的“铿锵玫瑰” 记来宾市先进工作者、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姜新媛
在庭外,每日扎在厚厚的案卷里,寻找蛛丝马迹,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在庭上,手执法槌,从控辩双方纷乱复杂的证据证言中还原案件真相,把案件办成铁案实案……
作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刑一庭唯一的员额女法官、庭长的姜新媛,从2009年来到市中院工作起,就一直从事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毒品犯罪以及扫黑除恶等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别人看起来是“烫手山芋”的案件,她总会运用娴熟高超的技巧驾驭庭审,在裁判文书中理性冷静地辨法析理,维护法律天平的公正。
2014年,姜新媛在参与审理一起绑架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时,被告人在庭上称受到刑讯逼供,自己所作的有罪供述应当依法排除。当时,该案在当地引起了极大关注,一边是被告人声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一边是被害人家属要求将行凶者绳之以法的诉求。为保证程序公正,维护法律的权威,姜新媛和同事根据被告人所提供的证据,到羁押被告人的看守所调查核实,查阅查看被告人的病例、看守所体检证明、被告人体表损伤等相关材料证据。
“这是当时来宾市第一起非法证据排除案例,当时确实有很大的压力,但如果不能确保证据在程序上合法,可能会影响审判公正。”最后,在姜新媛和同事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后,认定将该份证据依法进行排除,虽然该被告人最终被其他证据定罪,但该案审理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法制精神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当年的精品案例。
2013-2018年连续获评为来宾市先进工作者,2019年先后获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来宾市三八红旗手……工作11年来,从一名普通的法官助理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刑事审判法官,姜新媛凭借扎实精湛的业务功底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位法官的职责使命。”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把之前案件审理的进度补上来,姜新媛常常白天出差审核证据,晚上在办公室里查阅案卷。“案未结,心难安。”作为刑事审判庭法官的她,从今年2月到4月已经完成了40起案件的审理。虽然工作辛苦,但姜新媛却没有丝毫怨言,她说既然选择了在刑事庭工作,就必须对每一个案件都要付出一百分的小心和谨慎,慎用手中的审判权,审理好每一个案件,维护法律权威,切实做到无愧于头顶的天平。
□本报记者 陈千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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